智通财经APP获悉,1月14日,深圳证监局向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ST北文,000802.SZ)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经查,《大宋宫词》《倩女幽魂》投资份额收益权转让未真实发生,交易资金系由ST北文授权时任副董事长娄晓曦全权负责的舟山嘉文喜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娄晓曦安排、组织、实施上述虚假转让投资份额收益权,虚构资金循环,流回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世纪伙伴)。世纪伙伴虚假转让《大宋宫词》《倩女幽魂》投资份额对应的收益权,导致ST北文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虚增收入合计46,037.7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追溯调整前)比例为38.20%,虚增净利润19,108.02万元,占当期净利润(追溯调整前)比例为58.94%。上述行为违法了证监局相关规定。
对此,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ST北文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裁宋歌,时任副董事长娄晓曦,时任董事兼副总裁张云龙,时任电视剧事业部总经理兼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颖,时任财务经理贾园波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陶蓉、丁江勇、杜扬,时任独立董事邸晓峰、褚建国、李华宾,时任监事刘伟、张润波、金波,时任董事会秘书陈晨,时任财务总监张雅萍,时任副总裁邓勇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四、对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董事长娄晓曦给予公开认定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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