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监管“虎虎生威” 中天东兴新时代成虎年首罚对象

2022-02-17 01:15:40 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 胡飞军

虎年注定又是券商严监管的一年。

开年仅半个月,东兴证券新时代证券中天证券已接连收到共计3张罚单,其中中天证券收到2022年以来券业首张反洗钱罚单,被罚金额超百万。

据证券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22年以来,包括券商员工、证券公司、券商分公司、券商营业部和券商资管子公司在内,合计收到了45 张罚单;若剔除员工个人,以证券公司、券商分公司、券商营业部以及券商资管子公司为主体统计,则有15个主体被罚或被立案调查。

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监管对上述问题的处理结果多以出具警示函或责令改正为主,个别严重的则被处以罚款或公开谴责等。值得一提的是,券商受处罚可能对分类评级产生负面影响,而评级对券商而言影响尤其深远。

虎年发出3张新罚单

中天证券被罚超百万

2月15日,新时代证券和东兴证券分别收到江苏证监局、北京证监局开出的罚单,两家券商均被监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具体来看,新时代证券和东兴证券违规行为分别发生在投行业务领域、资管业务领域。其中,新时代证券对受托管理的连云港(601008)海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海投01”等公司债,存在包括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和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督导不到位的问题。东兴证券则是在开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中,对资管新规落实不到位,个别产品业绩报酬提取频率超过每6个月一次。

此前一天的2月14日,中天证券也受到处罚。不同于其他券商,中天证券收到的是2022年券业的第一张反洗钱罚单,且处罚较重,该券商被央行沈阳分行罚款137.1万元,2名相关人员对此负有责任,也被处以罚款。

央行沈阳分行信息显示,中天证券的违法行为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和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近年来,随着反洗钱力度加强,金融机构有必要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在刚过去不久的2021年,包括中泰证券、开源证券、安信证券、国金证券(600109)、招商证券(600999)、兴业证券(601377)及中金公司等7家券商因为反洗钱不力而被罚,其中招商证券和中金公司均被罚超百万元。

15个机构主体遭罚

投行业务是重灾区

根据证券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22年以来,证券公司及证券从业人员合计领到45张罚单,涉及券商20家。剔除被处罚的证券公司员工,包括证券公司、券商分公司、券商营业部和券商资管子公司在内合计15个主体被罚或被立案调查。

从公司规模来看,既有中小券商东兴证券、新时代证券、中天证券、川财证券、中德证券、宏信证券、粤开证券、信达证券,也有国泰君安海通证券(600837)、光大证券(601788)、平安证券、安信证券等规模排名靠前的券商。

从被处罚主体来看,除了常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分公司、券商营业部也是屡爆违规风险的地方,后者在开展经纪业务中时常出现管控不到位、违规销售等行为。

此外,浙商证券旗下浙商资管成为今年以来唯一一家收到罚单的券商资管子公司,且受罚程度较为严厉——被责令改正和暂停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6个月,并责令该公司处分相关人员。

从违法违规行为覆盖的业务类型来看,投行业务则是“重灾区”。上述15个被处罚主体中,新时代证券、安信证券、国泰君安等均因为投行业务违规被处罚;更甚者是中德证券,该公司因牵涉乐视网(300104)保荐业务违法违规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尚在调查阶段。

另外,1月19日,浙江证监局针对安信证券及相关责任人开出了8张投行罚单。安信证券被处罚原因是,在开展浙江亚太药业(002370)2015年重大资产购买项目、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未按规定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内部质量控制不完善。

此前,安信证券在回应证券时报记者时表示,该公司将引以为戒,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机制,更主动、更尽责地扮演好资本市场“看门人”角色,与监管部门、交易所同向发力,持续提高内部治理水平。

处罚所致负面影响多

分类评级首当其冲

券商遭到处罚不是新鲜事,关键是处罚会对券商带来多大影响?业内人士认为,罚单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券商分类评级的扣减分上,分类评级若受影响,券商展业、融资、投保基金缴纳等都会受影响。

从2022年以来的处罚结果来看,证券公司被出具警示函或责令改正的较多,海通证券则一度被通报批评和公开谴责。

2020年证监会新修订的证券公司分类评级监管规定,评价期内证券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监管措施或者被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给予相应扣分:公司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每次扣1分;公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每次扣0.5分;公司被采取公开谴责等情形的,每次扣2.5分等。

根据规定,监管对不同类别券商规定不同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和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并在监管资源分配、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区别对待。

此外,券商分类结果还将作为券商申请增加业务种类、发行上市、各类融资等事项的审慎性条件,也将作为确定新业务、新产品试点范围和推广顺序的依据,还将据此确定不同级别的券商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具体比例。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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