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院:2022年2月,公司获评为国务院国资委“地方国有企业基层公司治理示范企业”

2022-02-18 19:33:33 同花顺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2月18日讯,有投资者向建科院(300675)(300675)提问, 董秘你好,2019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正式发布,支持深圳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贵司属于深圳国资委将如何建设好示范区与共富理念,给予全国一个示范作用?

公司回答表示,您好,公司多年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发挥国企担当,服务于中国城市绿色发展。2020年5月,公司入选国企改革“科改示范企业”。2022年2月,公司获评为国务院国资委“地方国有企业基层公司治理示范企业”。未来公司将继续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支持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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