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持牌放债人KCash金融科技申请上市:近两年收入持续下滑 董事长家族控股

2023-04-12 13:41:58 金融虎 

来源:金融虎网 作者:金辉

近日,香港持牌放债人KCash金融科技集团提交申请文件()拟在港交所上市。KCash金融科技主要收益来源为向借款人提供无抵押贷款产生的利息收入,截至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2月31日,应收贷款分别约9.86亿港元、8.445亿港元及9.138亿港元。此外,于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利息收益净额分别约为2.677亿港元、2.341亿港元及2.11亿港元。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年内溢利及全面收入总额分别为9100万港元、7710万港元及6790万港元。该公司收益在2021年和2022年持续下滑,其溢利同比减少15%和12%。

据介绍,KCash金融科技专注于透过金融科技提供无抵押贷款,同时缔造便利的客户体验,使命是赋能数码金融,使任何于香港无法获得传统主流信贷产品的人士均可获得无抵押贷款。KCash金融科技于2006年创立,自此一直于业务发展中推动创意及创新精神。于2015年推出远程视讯柜员机,其为提供贷款提款及还款服务的数码化柜员机。其后数年,不断透过采用更创新的科技升级远程视讯柜员机的功能。公司亦推出网上贷款平台,致力透过金融科技应用维持高道德标准、采用先进科技的信贷评估模型及风险管理系统。

KCash金融科技主要从事向个人及公司提供无抵押贷款融资的贷款业务,主要透过KCash及KCashExpress营运,两间公司均持有放债人牌照,并受香港《放债人条例》监管。KCash金融科技表示,我们的定位为适应能力强的持牌放债人,透过于营运中采纳广泛金融科技,丰富我们提供的借贷体验及加强监察与管理信贷风险的能力。自成立以来,我们一直专注于维持提供专业、迅速及灵活贷款服务的品牌形象。于2006年,开始向业主提供无抵押贷款融资。于2010年,开始向个人提供无抵押私人贷款融资。

KCash金融科技认为,传统贷款流程繁琐、难以取得,相当倚重只注重个人借款人信贷记录的传统信贷评估。然而,在现今资讯交换畅通无阻的互联世界,传统放债人业务正致力紧贴数码化世界的技术进步速度,衍生对以金融科技应用支持的智能贷款业务的需要。

KCash金融科技贷款产品专为满足面对财务困难、紧急情况或意外开支而未获提供服务的借款人的需求。我们透过金融科技提供无抵押信贷,包括贷款申请、信贷评估、提款及贷款还款。其贷款产品可分为三类:无抵押业主贷款,向属香港业主(包括居屋计划业主)的借款人提供无需提供任何抵押品的无抵押贷款;私人贷款,向个人提供的无抵押贷款,包括(7x24人工智能贷款);中小企贷款,向中小企提供的无抵押贷款,通常由中小企借款人的董事或股东提供个人担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私人贷款下有4,786个贷款账户,应收本金总额合共约为220.9百万港元。无抵押业主贷款组合有2,502个贷款账户,应收本金总额合共为638.5百万港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中小企贷款组合有90个中小企贷款账户,应收本金总额合共为53.2百万港元。

股权方面,上市发行后,KCash金融科技执行董事李根泰(透过李氏信托)、董事会主席李常盛、李太太及股东李根兴将分别拥有KonewGroup已发行股本的28.5%、25.0%、25.0%及21.5%。人物关系上,李常盛及李太太为夫妇以及李根泰及李根兴的父母。李根兴系控股股东之 一,是李根泰及李太太的儿子以及李根泰先生的胞弟。因此,李主席、李太太、李根泰及李根兴被视为公司一组控股股东,即李氏家族。李氏信托指由李根泰(作为财产授予人)及东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以李根泰先生及其家人为受益人设立的酌情信托。

KCash金融科技引用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称,香港持牌放债行业竞争激烈,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于香港提供相关服务的持牌放债人为2,414名。据估计,超过70%持牌放债人提供无抵押融资,包括无抵押私人贷款及无抵押业主贷款。具体而言,借助金融科技的放债人的准入门槛相对较高,原因为应用大数据及机器学习科技以及建立网上平台需要巨额初期投资。此外,香港无抵押融资行业增加市场整合,同时领先市场参与者利用规模经济,透过更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及更低营运成本以吸纳更多客户,并开发更多更丰富的定制贷款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KCash金融科技在申请文件中还提到,自2022年12月30日起,超过被视为敲诈性贷款交易的实际年利率将由每年48%下调至每年36%,实际利率的法定限额将自每年60%下调至每年48%。因此,根据《放债人条例》,任何人以超过年息48%的实际利率贷出款项或邀约贷出款项,即属犯罪。然而,新敲诈性利率门槛年利率36%并无应用于2022年12月30日前订立的贷款协议。相反,根据《放债人条例》,其按照超过每年36%但低于每年48%的利率批出的现有贷款将不会被视为触犯刑事罪行,且交易不得仅因推定敲诈性利率降低而成为非法或不可强制执行。尽管利率超过推定敲诈性利率会被推定为敲诈,惟推定敲诈性利率仅为可推翻的推定,倘法院在考虑所有情况后信纳有关利率并非不合理或不公平,则其可能宣布贷款交易不属敲诈。

倘法院因贷款极为高昂或在其他方面严重违反公平交易的一般原则而认为贷款属敲诈性,尽管贷款合约并非违法及不可强制执行,惟法院可就法院认为属合适的贷款条款或订约方权利作出命令或指示,此举可能影响放债人收回贷款的民事补救方法。

KCash金融科技表示,据外聘法律顾问所告知,扩大敲诈性利率的救济并不仅因利率超过推定敲诈性利率而启动,而是贷款申请人承受过大压力订立贷款交易,而当借款人为商人或商业实体就商业决策借款时承受过大压力的可能性较低。倘放债人(a)就客户尽职审查施加严格协程,确保借款人自行订立贷款协议,而并无明显不合情理的压力以消除第三方对借款人施加任何不当影响或可能导致交易属不公平的情况;(b)就员工培训施加严格规程及定期检讨,确保客户不会或可能意恐、迫使客户借入贷款及(c)能够保存引致贷款的充分记录(如贷款申请或提款过程的声音或影片记录,显示交易并非不合情理),即使利率超出推定敲诈性利率,法院不大可能认为有关协议属敲诈性。基于此,董事经考虑外聘法律顾问有关推定敲诈性利率法律地位的建议,以及考虑贷款协议所收取高于推定敲诈性利率的利率是否属敲诈的相关因素后,认为《放债人条例》项下敲诈性利率门槛的变化不会对集团的营运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责任编辑:周文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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