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股份不服终审判决,筹划申请再审或申诉事宜】1 月 12 日晚间,文峰股份公告披露操纵证券市场责任纠纷案二审判决。四名投资者与徐翔等的纠纷案,文峰股份上诉未获支持。一审判决要求徐翔、徐赔偿四名投资者合计损失 110.26 万元,文峰股份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徐翔、徐追偿,同时驳回两名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第三项和案件诉讼费用负担内容,变更第二项为“文峰股份对徐翔、徐上述第一项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删除文峰股份追偿判决内容。文峰股份称正筹划申请再审或申诉,基于谨慎性原则已计提预计负债。投资者方代理律师称投资者二审胜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文峰股份为徐翔、徐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行为提供帮助,应连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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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健东 01-11 20:42
张晓波 01-08 22:13
张晓波 01-08 04:36
张晓波 01-08 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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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萍萍 12-31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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