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12 日,ST 华通公告因财报虚假记载,多名高管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
【5 月 12 日,ST 华通公告称公司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公司 2018 - 2022 年年度报告商誉有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导致 2020 年、2021 年年度报告及业绩承诺说明存在虚假记载。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时任秘书兼副总经理严正山、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邵恒、总经理谢斐、时任秘书兼副总经理郦冰洁、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一锋、时任秘书周宓、秘书兼副总经理黄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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