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期货经纪合同书》的主要内容
《期货经纪合同书》对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的约定。由于合同书具有法律效应,受到法律保护,双方必须按照合同书的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书通常有下列内容:
一、委托;二、保证金;三、强行平仓;四、通知事项;五、指定事项;六、指令的下达;七、报告和确认;八、现货月份平仓和实物交割;九、保证金帐户管理;十、信息、培训和咨询;十一、费用;十二、免责条款;十三、合同生效和修改;十四、帐户的清算;十五、纠纷处理;十六、其他事宜。
在这些条款中,投资者应该特别关注三到七的内容。其中三是有关风险度量方法及在什么情况下期货经纪公司可以采取的相应措施;四是双方约定期货经纪公司如何尽通知义务及怎样认定期货经纪公司已经尽了通知义务;五中的指定事项是指"指定指令下达人"、"指定资金调拨人"及"指定联系方式",注意,如果"指令下达人"和"资金调拨人"不是投资者本人,意味着已经对他人进行了授权,投资者必须对被授权人的行为负责;六中的内容是环绕着指令下达方式展开的,如果交易投资者选择电子化交易方式,还需签署相应的补充协议;七中的内容则是结算报告的确认或发生异议时如何解决的约定。
7、签署《期货经纪合同书》及相应的补充协议
按照规定,期货经纪公司在接受客户进行期货交易之前必须与客户签署《期货经纪合同书》,而且,为了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保障合同真实持有人的切身利益,合同书必须当面签署。通常,这种签署是在公司营业场所进行的。然而遇有特殊情况,期货经纪公司也会派出员工到客户处,与客户当面签署合同。
个人开户比较简单,只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及留下复印件,并在合同及相应的补充协议上签字就可以了。如果指定事项中有他人,则该人的身份证也得提供并留下复印件,并且还应该在合同上留存印鉴或签名样卡。
法人开户应带齐前面曾经提到过的一系列证明材料,并由法人代表在该合同及相应的补充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当指定事项中出现他人姓名时,则他人的身份证也得提供并留下复印件,同时还应该在合同上留存印鉴或签名样卡。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亲临现场,则应该有相应的书面授权书。
8、申请交易编码及确认资金帐号
合同签署完毕后,客户还应该填写"期货交易登记表",这张表格将由期货经纪公司提交给交易所,为客户申请交易所的专用交易编码。同时经纪公司还会向客户分配一个专用的资金帐号。
9、打入交易保证金并确认到帐
客户在办齐一切手续之后及交易之前,应按规定缴纳开户保证金。期货经纪公司应将客户所缴纳的保证金存人期货经纪合同中指定的客户账户中,供客户进行期货交易之用。
期货经纪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属于客户所有;期货经纪公司除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为客户向期货交易所交存保证金,进行交易结算外,严禁挪作他用。现在,期货公司均已经实行客户保证金封闭管理。
客户入金应以人民币资金缴纳,如果资金是以转账方式进行的,出票单位应与客户开户名称相符,如不符合则应由出票单位出具书面的资金证明书。期货经纪公司财务部收到客户入金,应出具收据,以转帐方式的入金,在确认资金到帐后出具收据。
客户资金到帐后,即可进行期货交易。
10、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的投资者查询服务系统有什么用途?
为更好地保护期货投资者的资金安全,2006年5月18日成立了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该中心网站上提供了投资者查询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查询系统"),通过该系统期货投资者可以查询自身交易结算报告等信息,防止期货公司可能发生的欺诈行为。投资者开户时可以从各自期货经纪机构获取自身访问查询系统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然后通过互联网访问监控中心官方网站(南方地区中国电信用户请访问www.cfmmc.com,北方地区中国网通用户请访问www.cfmmc.cn),并点击"投资者查询"链接进入查询系统;系统提供"资料维护","基本信息","投资者交易结算报告" ,"操作记录","保证金帐户","公告牌","术语说明","操作指南"等页面,可点击这些页面的标题进入相应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