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股改的阶段性回顾 |
1.2005-4-30:证监会发股改通知 2005年4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应当按照“市场稳定发展、规则公平统一、方案协商选择、流通股东表决、实施分步有序”的操作原则进行。 |
2.2005-5-9:第一批试点企业正式启动 证监会圈定第一批4家股权分置试点企业,分别是金牛能源、三一重工、紫江企业、清华同方。三一重工股改方案获得顺利通过,清华同方则由于股改方案差强人意而被流通股东否决。 |
3.2005-5-31:证监会国资委提出股改试点十条意见 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意见》共有十条,其中要求大中型上市公司特别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积极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
4.2005-6-20:第二批试点公司出炉 第二批42家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包括长江电力、宝钢股份、上港集箱在内的多家大盘蓝筹公司。这也意味着,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长江电力、宝钢股份同时推出了配送认购权证的对价方案。 |
5. 2005-9-7:全面股改正式启动 上市公司股改全面推开进入具体实施阶段。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联合制定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出台施行。 |
6.2005-11-22:中小板股改工作正式收官 随着黔源电力(002039)股东大会顺利结束,50家中小板公司的股改工作正式收官,中小板将率先进入“G股时代”。 50家中小板公司的平均对价水平为流通股东每10股获送3.38股,比主板前八批股改公司平均对价高5%左右。 | |
透析股改中的利益分配 |
一、证券公司 如果按照规定的2.5%的收费标准计算,1300家上市公司蕴含的股改保荐业务规模高达32.5亿元;即便考虑到券商间竞争压价因素,收费标准降低至1.5%,沪深股市的股改保荐业务规模仍有19.5亿元。股改保荐业务的推出,给沉寂多时的券商投行业务带来了一丝生机。 |
二、大股东 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总体上不但没有导致非流通股股东财富缩水,相反,由于股权按市值定价已获得了明确的理论基础和法律基础,他们财富平均实现了近一倍的增长。 |
三、上市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实际上是以股改为契机,把改革和企业重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公司下一步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因此,股权分置改革本身,既为存量上市公司的兼并重组提供了契机,更为下一步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提升提供极大空间。 |
四、中小股民 A股市场是一个较封闭的空间,股市表现与整体经济关联度不高,股市有被边缘化的趋势,就连A股市场投资者也日益演变为独特的“股民”。那么在股民整体利益受到侵犯时,可能会出现集体沉默的现象。 |
五、基金公司 股改博弈是以基金为代表的机构与非流通股股东间的讨价还价过程,无论是出于各方面的压力,还是维护基金公司自身的关系网络,要投反对票都不是一个容易的选择,一旦投反对票,由此将带来市场卖盘的增加以及股票市值的损失。 |
六、QFII等外资机构 QFII额度的审批速度明显加快。QFII额度为何审批提速?仔细分析可知道,境外机构生怕赶不上抄底。 随着股改的顺利进行,A股市场投资价值开始显现出来, QFII不会放过股改带来“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