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联商社不是郑百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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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6月11日 |
| 水皮手机上的移动证券屏上就出现了郑百文老股东起诉“郑百文”股票回购案的报道,短短的几十个字告诉我们,郑百文股票强制回购的麻烦终于还是来了。 |
| 2003年7月11日 |
| 登记公司于2003年7月4日根据公司董事会确认的数据办理了已被司法解冻的郑百文股份过户手续,将466个股东账户持有的319094股郑百文股份过户到三联集团郑百文重组专用账户中。 |
| 2003年7月18日 |
| 郑百文恢复上市当天,郑州股民邢慧云、李香玲向郑州市金水区法院起诉郑百文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要求返还被以每股1.84元而强制回购的股票。郑州法院于2003年10月10日立案时,诉讼人数已经扩大至6位。 |
| 真相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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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在情理之中呢? |
| 因为郑州法院的宣判事实上宣告,郑百文强制回购行为无效。 |
| 为什么又说是意料之外呢? |
| 因为,事实上郑百文的重组之所以能一而再再而三地突破法律禁区,问题就在于郑州中院的“为郑百文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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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1月18日 |
| 三联与郑百文签订《债务豁免协议》,三联取得郑百文50%股权后10日内,三联将豁免郑百文约14.47亿元债务。 |
| 【2001年】2月22日 |
| 郑百文股东大会通过重组方案。 |
| 【2001年】6月3日 |
| 参与重组各方签订《关于郑百文资产、债务重组备忘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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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11月8日 |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郑百文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关于股东采取默示同意和明示反对的意思表达方式的决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东股份变动手续的决议》有效,判令郑百文及其董事会于判决生效后按照上述决议完成股份过户手续。 |
| 【2001年】11月30日 |
| 郑百文与三联签订《关于资产交接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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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12月3日 |
| 登记公司发布了《关于协助执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判决办理郑百文股份过户事宜的公告》。 |
| 【2001年】12月15日 |
| 百文集团与郑百文签订《关于资产交接协议书》,确认与资产交接、负债有关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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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2月4日 |
| 郑百文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郑百文现任董事全部辞职,来自三联集团的张继升董事长等四人进驻董事会;法学家方流芳、经济学家盛洪、经济学博导黄少安三人被选为公司独立董事;并且由独立董事组成了“重组监督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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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悬念一:行业前瞻竞争力居同行业中等偏上 |
| 郑百文通过重组承接了三联在家电经营方面的领先地位,公司基本获得稳定而持续增长的经营能力。但是在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公司还需不断树立品牌优势,挖掘自身潜力,以获得更为广阔的市场前景。综合来看,作为一家连锁型家电零售企业,郑百文的竞争力处于同行业中等偏上,未来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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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悬念二:市场定位市盈率定位在40倍左右 |
| 影响百文市场定位的因素很多,暂且将之归结为两方面:市盈率定位和题材配合。相对来说,市盈率定位比较关键。当然,从题材配合方面考虑,三联集团准备将正在实施的“863”科技攻关项目“家电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技术研究开发及示范工程”注入,这也为公司赋予了想象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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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悬念三:股价运行四因素决定中短线策略 |
| 由于郑百文的重组过程和方案的特殊性,加之其作为最后一只起死回生的PT类个股,市场短暂的憧憬心理比较重。换个角度讲,被套三年的持股心理使得投资者短线抛售的压力也会比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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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期预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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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民源:
国家买单第一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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