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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沈利新借款300万元,借助海盈科技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曾某义的泄密信息,与2018年3月至11月期间,买卖四川金顶股票304500股,账户亏损约95万余元。
四川证监局根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对沈利新处以10万元罚款。
1个月时间敲定重大资产,四川金顶停牌
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控股四川金顶后,一直想推动四川金顶往新能源领域转型。
2018年2月13日,四川金顶董事长梁某单独向四川金顶董事潘某交代,让潘某与深圳市海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盈科技)沟通。
2018年2月13后,2018年2月25日前,潘某与海盈科技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曾某义沟通后,曾某义表示有合作意向。
2018年2月25日后,2018年3月2日(元宵节)前,梁某、潘某、曾某义在潮汕人开的自己人家宴(餐馆店名)见面,曾某义表示愿意出让海盈科技的控制权。
2018年3月18日左右,梁某、潘某、曾某义第二次见面,再次商谈收,确定继续推进收购事宜。
2018年3月23日,四川金顶相关人员开会,确定推动收购事宜。会后,四川金顶人员与海盈科技的董秘罗某瑶联系,调取海盈科技相关财务资料。
2018年4月17日晚,四川金顶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四川金顶收购海盈科技36.5625%股权的最初估值为468,521,200元,占最近一期四川金顶经审计总资产的107.29%,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应当及时披露的事项,符合《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在依法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
2018年2月25日后,2018年3月2日(元宵节)前,梁某、潘某、曾某义见面,曾某义当时表示愿意出让海盈科技的控制权。这次面谈有收购双方主要负责人参与,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鉴于收购双方对本次会谈的具体日期不能准确确认,内幕信息敏感期起点应不晚于2018年3月2日,终点为2018年4月17日晚四川金顶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曾某义作为海盈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参与了四川金顶收购事宜,是本案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四川金顶304500股,亏损95万余元
沈利新于2015年左右认识曾某义。2018年2月底左右,曾某义与沈利新在“1979”柏瑞思私厨(餐饮店名)单独见面2-3次。2018年3月份下旬,曾某义与沈利新又在“1979”柏瑞思私厨单独见面2次。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沈利新与曾某义还存在多次通讯联系。
沈利新与陈某签署了借款协议书,约定由陈某提供其在光大证券(601788,股吧)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开立的证券账户及300万资金,由沈利新独立进行操作,并每月支付陈某2%的利息。根据沈利新与陈某的约定,沈利新实际与陈某的证券账户具有控制关系,对陈某证券账户所持有的证券具有管理、使用和处分的权益,属于以他人名义买卖证券。
“陈某”证券账户交易四川金顶股票情况如下:2018年3月23日至4月3日,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合计委托买入四川金顶259,700股,涉及金额2,624,542元,委托卖出四川金顶11,800股,涉及金额120,478元。2018年10月25日,申报买入56,600股,买入金额322,054元;10月31日至11月12日,陆续全部卖出(304,500股),账户亏损约951,450元。
最终,四川证监局根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沈利新处以10万元罚款。
重大资产重组失败?
我们翻阅资料时显示,四川金顶决定从重大资产重组到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时间,前后不过仅仅过了5个月的时间就被停止,虽然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原因表示,鉴于近期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及国内证券市场波动影响所致,但也间接反映出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失败与该内幕交易案关联度较大。
2018年4月18日,四川金顶发布《四川金顶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称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筹划收购深圳市海盈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四川金顶,证券代码:600678)于2018年4月18日(周三)开市起停牌。
4月25日,四川金顶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签署《股权转让意向性协议》的公告》称,2018年4月23日, 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与深圳海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盈控股”)签订了《关于深圳市海盈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意向性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意向性协议》”),就公司收购深圳市海盈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事项达成初步意向。7月17日,四川金顶发布《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2018年9月18日,四川金顶发布《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牌的公告》称,公司股票将于2018 年9月18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公告表示,鉴于近期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及国内证券市场波动影响,公司面临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经充分审慎研究,公司及交易对方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条件不成熟。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认真听取相关各方意见,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详见公司临 2018-070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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