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改委12月2日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推进2020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切实提高中长期合同签订数量。各地区及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组织供需企业及早签订数量相对固定、价格机制明确的煤炭中长期合同。其中,中央和各省区市及其他规模以上煤炭、发电企业集团签订的中长期合同数量,应达到自有资源量或采购量的75%以上,较2019年水平有合理增加,鼓励引导新投产煤矿签订更高比例的中长期合同。支持签订2年及以上量价齐全的中长期合同。鼓励多签有运力保障的三方中长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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