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郭璐庆
[ 截至2020年1月31日,ST康美累计发行33只债券,发行规模共计516.5亿元,累计兑付金额为347.5亿元,目前存续债券11只,存续债券余额169亿元,仍存尚未违约债券145亿元。 ]
经过近2周的酝酿,15康美债明确的兑付方案出炉。
2月18日晚间,ST康美(600518.SH)发布关于召开“15康美债”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补充通知公告,公告新增了关于15康美债的相关议案,关于15康美债兑付的差异化方案就此问世。
“一个是拿回来的金额是不一样的,其实也差得不多;关键在于能通过投票的方式确定一个方案,而不是这两个方案各投各的。如果两个方案都没获得通过,那就不是大多数机构所希望看到的。”一位“15康美债”投资机构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截至2020年1月31日,ST康美累计发行33只债券,发行规模共计516.5亿元,累计兑付金额为347.5亿元,目前存续债券11只,存续债券余额169亿元,仍存尚未违约债券145亿元。
卖地还债
在刚刚过去的2019年,ST康美的造假曝光在资本市场引发轩然大波。
2019年4月29日,ST康美发布关于2017年财报的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由于疏漏,公司当期对包括银行存款余额在内的22项会计科目认定存在重大差错,造成货币资金多计299.44亿元。当时,公司曾因“存贷双高”问题被质疑账面资金造假,而随着这一巨额会计差错更正,前期财务造假事实大白于天下。
即便如此,令市场颇为惊诧的是,截至当年9月3日,ST康美的债券却依然保持了全额兑付,使得其一度被市场称为“最具备悬念的高收益债投资标的”。
然而在负面频发、市场普遍预期不佳、评级大幅下调的背景下,ST康美最终资金链断裂,出现了实质性违约。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19年12月23日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5康美债”公司债券的回售有效申报数量2364518手,回售金额为人民币23.64亿(不含利息)。“15康美债”回售金额大,预计公司存在未能及时全额兑付回售本金及利息的风险。
2020年1月23日,ST康美发布公告称,2019年年度扣非归母净利润约亏损21亿到24 亿,这也是公司上市以来披露的首次业绩亏损,且公司存在未能及时全额兑付“15康美债”回售本金及利息的风险。2月3日,由于ST康美未按时兑付“15康美债”回售款和利息,构成实质违约,违约金额为24亿元。
几乎同时,中诚信证评决定将上市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由B下调至C,将“15 康美债”的债项信用等级由B下调至C。
在2月4日的公告中,ST康美提到了要差异化支付,但并未给出明确的支付方案。
为了完成回售,ST康美也通过资产处置等方式募集资金,公开资料显示,ST康美全资子公司康美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向广发基金出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琶洲的项目地块,出售价格为不高于11.3亿元。
随着11.3亿元的到账,该项资金将用于“15康美债”公司债券回售本息兑付。“康美债的回售还是在预期之内的,刚开始的时候也能完成兑付还了1~2期。”业内人士称。
发行人、机构博弈
不过,对于兑付的方案,发行人和机构投资人产生了一定的分歧。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此次“15康美债”的差异化兑付方案,一份来自于发行人也就是ST康美、另一份来自于合计持有比例为10.267%的机构投资人。
具体来看,ST康美提出的方案是基于11.27亿元的总兑付金额,在支付完全体持有人的本期利息后,按以下方式兑付持有人的本金:第一,每个持有人面额50万(含)以内部分,全额兑付本金;第二,剩余金额按照等比例支付每个持有人面额50万元以上部分的本金。剩余债券金额由持有人继续持有到期(至2022年1月27日),其间利息按年利率6.33%计息,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
机构投资人则提出了不同的方案。其提出的方案则是:首先向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兑付本期债券存续期最后一年的利息;然后支付利息后的资金对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债券持有人进行部分清偿。进一步来看,具体分配方案为:20万元以下的部分全额清偿。每个证券账户持有面额20万以下(含20万)的部分,由中登直接一次性支付本金。其次,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比例清偿。对于每个证券账户持有面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各个账户持有本期债券的面额等比例支付本金。
“我觉得这两个方案的区别在于持有人希望可以回售,而发行人希望不回售;另一个是机构投资者只希望20万以内的全部偿还,发行人则提出50万的方案。机构投资者的20万方案显然是希望能让更多资金向机构投资者倾斜。”在看过康美债的这两个方案后,沪上一位信用债人士与第一财经交流时表示。
“50万的方案要求直接展期到2022年,是ST康美愿意看到的,也是散户愿意接受的。对大户来讲,直观上看20万的方案拿回来的金额更多;其他的机构为了确保一个方案能通过,会跟着大户一起投。对于中型机构来说,20万的方案和50万的方案拿回来的钱差别不大。”一位“15康美债”投资机构人士称。
此前网上流传的一份《告“15康美债”投资者公开书》中,自称机构投资者的代表发文表示,目前机构投资者向监管机构反映的诉求有3点:一、优先兑付小额散户投资者;二、剩余部分同债同权;三、要求监管机构公开督促康美药业继续筹钱,尽最大可能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有一些机构不太愿意展期两年,不确定性太高了,而且还要展期到一些中票的后面。公司债的持有人是不愿意看到的。方案一是直接默认展期了,方案二还有一些谈的空间。如果直接默认方案一,那就是认定展期了。”该债权人投资机构人士认为。
“很多的风险事件在处理中,很多都是保散户不保机构。这次ST康美如果能够把散户的问题解决,监管部门肯定是非常欢迎的,机构大概率要给散户让路。”北京某机构固收负责人对第一财经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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