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刑事判决书将顺丰控股旗下公司员工嫌犯职务侵占罪公之于众。
刑事判决书显示,顺丰控股旗下公司的收派员张赛雷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北京金钟和盛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金钟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涉事员工张赛雷为北京顺丰速运有限公司的收派员。
按照股权穿透逻辑来看,北京顺丰速运有限公司为顺丰速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顺丰速运有限公司为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顺丰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2019年7月13日,被告人张赛雷利用其担任北京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收派员这一职务的便利,将其车内承运的北京环捷物流有限公司部分货物(佳能EF50 1.8 STM照相机镜头100个、佳能EF70-200/2.8Ⅲ照相机镜头4个、佳能5DMKIV(WG)BODY照相机机身1个)据为己有,后出售给被告人孙金钟。
孙金钟明知上述物品系犯罪所得仍予以收购。经认定,上述物品价值126 387.28元。随后,孙金钟将上述物品出售,获利五千余元。
孙金钟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支付给张赛雷钱款,张赛雷将所获钱款大部分用于赌博。
2019年8月15日,张赛雷被抓获。
2019年8月19日,孙金钟自动到案。
法院认为,张赛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其负责运输的货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予惩处。孙金钟明知张赛雷向其出售物品是犯罪所得仍予以收购,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亦应惩处。
最后,法院判决张赛雷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孙金钟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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