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营业员吕某某,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从上级单位订购的润滑油和库存润滑油低价出售,并将所得款项89万余元予以赌博等挥霍。为此,法院判决,吕某某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判决书显示,2019年1月至5月间,吕某某利用担任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营业员的职务便利,私自将从上级单位订购的润滑油和库存润滑油低价出售,并将所得款项予以赌博等挥霍。经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盘点认定,被侵占的润滑油总价值为人民币89万余元。
2019年5月中旬,吕某某主动向单位领导反映自己侵占货款的事实。
2019年5月27日,公司追回在途柴机油100箱,价值24955.75元。
2019年7月31日,吕某某明知单位报警而在公司等待,后被民警传唤到案。
法院认为,吕某某作为公司职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应予惩处。
最终,法院判决吕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同时,责令吕某某退赔被害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8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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