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海科技IPO:贿赂官员非法获取国家补贴,大客户回款困难, 个人频繁转让公司股份

2020-07-09 15:16:11 和讯网  雷风

  爆料邮箱:gongsi@staff.hexun.com

  作者:雷风

  近日,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在证监会网站披露,公司拟在科创板发行不超过25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5%,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600030,股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智慧健康SoC芯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高性能32位系列MCU芯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等。

芯海科技IPO:贿赂官员非法获取国家补贴,大客户回款困难, 个人频繁转让公司股份

  据了解,芯海科技是一家集感知、计算、控制于一体的全信号链芯片设计企业,专注于高精 度 ADC、高性能 MCU、测量算法以及物联网一站式解决方案的研发设计。

  贿赂地方官员,获取政策补贴

  公司创始人卢国建曾于1997 年 10 月至 2003 年 8 月就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基础研究管理部副总工程师和 ASIC 数模产品部总监;后于 2003 年 创立芯海有限,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据裁判文书网2017年8月披露的陈剑山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04年,通过朋友介绍,卢国建结识了原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规划发展处处长陈剑山。

  在一次行业聚会中,卢国建提出想在ADC芯片技术方面申报项目扶持基金,并希望取得陈剑山的支持。在陈剑山的帮助下,芯海科技“高速模数转换(ADC)芯片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于2013年7月顺利审批通过,获得40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

  为感谢陈剑山的帮忙与关照,2014年春节前,卢国建主动邀约陈剑山吃饭,并于饭后送给陈剑山5万元现金。

  对于上述情况,上交所曾在反馈意见中要求芯海科技说明卢国建是否存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公司是否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风险。

  芯海科技回复称,卢国建在本案中作为证人,曾于2016年4月出具证人证言。该案件判决已生效、执行完毕并结案,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卢国建均不存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风险。

  除了曾涉及行贿,卢国建在历史出资层面也存在瑕疵。据公开转让说明书,2013年11月,卢国建、股东万巍和王金锁以非专利技术“应用于精密测量和健康电子的高精度SOC芯片技术”作价出资1100万元、以非专利技术“面向医疗电子的高精度SOC芯片技术”作价出资900万元。

  该次增资存在涉嫌股东以个人名义使用职务发明出资的瑕疵,公司已于2015 年1月将作价2000万元的无形资产全部减资处理。

  彼时,芯海科技表示,上述法律瑕疵事宜仍可能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追诉处罚的风险。然而,对于上述出资存瑕的情形,芯海科技并未在招股书中予以披露。

芯海科技IPO:贿赂官员非法获取国家补贴,大客户回款困难, 个人频繁转让公司股份

  大客户回款困难,净利润疑似“参水”

  据招股书及问询函可见,芯海科技存在历史大客户还款困难的问题。报告期内,上海曜迅工贸有限公司和广东一二三金属制品研发有限公司发生还款困难,并且上海曜迅涉及多起法律诉讼,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据招股书显示,上海曜迅是芯海科技2017年度经销第一大客户、2018年度经销第二大客户,各年销售金额分别为3938.24万元、3052.37万元,对应营收占比达到24.02%、13.92%。广东一二三为芯海科技2017年度直销第一大客户、2018度年直销第三大客户,各年销售收入为1548.23万元、467.29万元,对应营收占比为9.44%和2.13%。

  6月3日,芯海科技在问询回复表示,上述两家直销客户和经销商发生还款困难主要系其终端客户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经营不善、拖欠供应商货款的异常情况导致。

  而广东一二三与广东新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两家企业,均为上海斐讯的体脂秤制造商和供应商。2017年6月,因上海斐讯向广东新域采购后广东新域产能不足,故在广东一二三扩大产能,广东一二三直接向芯海科技采购智慧健康芯片,并由广东新域提供担保。由于上海斐讯出现经营困难,导致广东一二三出现回款困难,芯海科技停止向广东一二三出货,并于2019年6月将其所欠芯海科技货款585.24万元债务转移至广东新域。

芯海科技IPO:贿赂官员非法获取国家补贴,大客户回款困难, 个人频繁转让公司股份

  然而在几个大客户回款困难的情况下,公司是如何讲净利润由2018年2000多万做到4000多万?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上市门槛“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吗?

  对此,公司并未给出合理解释。

  而且应收账款和存货急也剧攀升。

芯海科技IPO:贿赂官员非法获取国家补贴,大客户回款困难, 个人频繁转让公司股份

  创始人曾7次转让个人所持公司股份

  2018 年 5 月 3 日,实际控制人卢国建与津盛泰达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卢国 建将持有的公司 144.9275 万股份以每股 27.60 元转让给津盛泰达。

  2018 年 10 月 10 日,股东洛阳芯海与刘红革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公 司 10 万股股份以每股 24.00 元转让给刘红革。

  2018 年 12 月 10 日,实际控制人卢国建与苏州方广二期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将持有的公司 35.0878 万股份以每股 28.50 元转让给苏州方广二期。

  2019 年 1 月 24 日,实际控制人卢国建与南通时代伯乐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 其持有的公司 35.0878 万股份以每股 28.50 元转让给南通时代伯乐。

  2019 年 4 月 3 日,实际控制人卢国建与蓝点电子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 有公司的 35.0878 万股份以每股 28.50 元转让给蓝点电子。

  2019 年 5 月 9 日,卢国建与屹唐华创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 35.0878 万股份以每股 28.50 元转让给屹唐华创。

  2019 年 10 月 28 日,卢国建与青岛大有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 31.25 万股份以每股 32.00 元转让给青岛大有。

  个人频繁出售所持公司股份,对公司前景不乐观还是另有隐情?以非法手段获取国家补助,客户回款困难的情况下利润近乎翻倍,净利润疑似“参水”。

  对于上述问题,和讯网将保持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张潮 HZ0011)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