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对21人予以公开谴责。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李云琦)7月21日,上交所发布纪律处分决定书,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兴田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上交所表示,根据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康美药业在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及营业利润;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等五大违规行为。
上交所决定,对马兴田、许冬瑾,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邱锡伟,时任财务总监庄义清,时任监事、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温少生,时任监事马焕洲,时任董事马汉耀等共计21人予以公开谴责。
此外,上交所在此次纪律处分决定中还表示,马兴田、许冬瑾,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邱锡伟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公开认定,时任财务总监庄义清,时任监事、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温少生,时任监事马焕洲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此前的7月10日康美药业曾公告,马兴田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此次提及的被公开谴责名单中有庄义清、马焕洲、马汉耀、林大浩、李石、李定安、江镇平、张弘等十余人同样应当对康美药业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陈述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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