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制药(002198,股吧)近期的日期并不好过,公司第一大股东中联集信的增持计划一而再二再三的延长期限,却最终并未按期完成目标遭深交所出具警示函。然而,警示函还没有凉凉,中联集信的陈建宁、陈玉生再收监管函。
公司预计2020年1-6月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0.00万至0.0,同比变动-125.18%至-100.00%。
增持计划爽约
近日,嘉应制药公告称,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联集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集信”)承诺两年内增持公司5%的股份成空头支票,两年内仅增持了0.16%的股份,被深交所出具警示函。
2018年7月25日,中联集信通过嘉应制药发布股份增持公告,披露基于对嘉应制药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18年7月25日起12个月内增持合计不低于嘉应制药总股本5%的股份。
然而,这一计划并没有按期增持完毕,随后做了期限延长。
2019年7月15日,经嘉应制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联集信将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长12个月。
最终结果呢?延期一年后,中联集信依然没有信守承诺,增持计划成为了空头支票。
截止2020年7月27日,嘉应制药公告称,截至2020年7月24日,你公司仅增持了80.56万股嘉应制药股票,占嘉应制药总股本的0.16%。
公告称,在实施期间,中联集信因自有资金筹措不到位,疫情期间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导致中联集信未能按期履行增持承诺,中联集信就此向上市公司全体中小股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监管部诚恳表达歉意。
深交所认为,中联集信未如期完成增持嘉应制药股票计划,也未及时、充分披露不能按承诺实施增持计划的风险信息,违反了上市公司相关规定。
为此,深交所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中联集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股权转让公告迟迟公布,信披存瑕疵收监管函
中联集信刚刚收到深交所出具的警示函,还没有凉凉呢,随后,深交所又对中联集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下发了监管函。
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7月25日,中联集信通过表决权委托的形式取得嘉应制药16.01%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成为嘉应制药第一大股东。陈建宁和代会波分别持有中联集信 50%的股权,中联集信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0年5月28日,陈建宁与陈玉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陈建宁将所持有的中联集信50%的股权转让给陈玉生,但双方未将相关股权转让信息及时告知嘉应制药,导致嘉应制药直至6月20日才将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陈建宁、陈玉生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 1.4 条、第 2.3 条、第 11.8.1 条的规定。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深交所提醒,上市公司股东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半年净利润预亏损
7月14日,嘉应制药发布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0年1-6月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0.00万至0.0,同比变动-125.18%至-100.00%,中药行业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为-10.58%。
公司基于以下原因作出上述预测:受疫情影响,公司部分毛利率较高的医药产品销售量比去年同期出现下滑,同时原材料价格上涨及产品销售结构变化导致产品成本比去年同期上涨,业绩出现亏损。
公开资料显示,嘉应制药的主营业务为医药行业、租赁行业,占营收比例分别为:9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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