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已在中央深改委上得到审议通过,新一轮国企改革将积极稳妥推进国企混改列为重点内容,十四五期间国有企业将“以股权混”为牵引,引入协同且有价值的战略投资者,推动在国企“改机制”方面迎来更大力度的突破,通过完善治理、落实授权、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引入中长期激励手段等一系列综合改革措施,有效提升混改后国企的市场竞争力和管理水平,释放企业创新能力和发展活力。
为此,普华永道在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期间,多位服务合伙人针对国企混改中引战的目标和挑战,国企混改中的难点等问题展开了系列分享。
混改不能一蹴而就,为混而混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改革发展部署,中央及各省市国有企业稳步推进混改工作。但在各地的落地实践中,国有企业还是面临着不小的挑战与困惑。
普华永道合伙人龚小北提出要以“以终为始”的思路做好并开展混改的顶层。他指出混改是一个复杂的、长期的系统性工作,不能一蹴而就,为混而混。他强调在混改的顶层设计工作中,需要重点思考混改的范围、层级,实施路径、员工持股及中长期激励方式以及混改后企业的体制机制改革,人员的任期制与契约、下属公司与集团的关系、授放权等领域。同时也要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各地的政策边界、监管部门态度等实际情况,形成一整套具体一定前瞻性且可操作的顶层设计及实施方案。
两大维度应对困难与挑战
新一轮的国企改革在央企层面和地方国企层面正积极有序推进,不少国企通过引进战略投资人获得了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和资源,经营机制发生转变,公司治理得到提升。同时,我们也看到一些国企在引进战略投资人过程中遇到不少困难和挑战,包括如何评价和筛选有战略协同价值的投资人、如何吸引战略投资人和提高引战成功的可能性、以及如何既符合市场规律又满足国资监管要求,做到整个引战过程合法合规,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等。
普华永道中国企业融资与并购服务合伙人陈春表示,有效应对以上困难与挑战,需要从两个维度进行充分思考和系统筹划。第一,要充分认识国企混改的特点和难点,精准把握国企混改的复杂性、敏感性、不确定性,比如交易架构的设计、公司估值的论证、税务成本的筹划、监管审批的落实、未来治理的设计、员工激励的安排等,第二、要基于系统论的思考框架来组织和管理整个引战的流程,在明确引进战略投资人要达成的目标后,本着以终为始的原则来设计和执行引战方案,尽可能全面地梳理引战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各个利益相关方,考虑各方的利益和顾虑,设计能够兼顾与平衡各方诉求的方案,并在政策允许的边界内高效落实引战方案,成功引进战略投资人,最终实现战略协同。
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聚焦6大区域7大行业
今年4月30日,证监会与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同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标志着境内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工作的正式起步;7月31日,发改委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发改委对于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要求,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8月7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进一步推动了基础设施公募REITs平稳落地。9月4日,上海及深圳交易所又分别发布了配套业务规则的征求意见稿,就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设立,审核,发售等配套业务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普华永道中国基础资产证券化合伙人刘磊认为,根据这次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的精神,将聚焦包括京津冀、长江经济带、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海南、长江三角洲等重点区域,聚焦重点行业,优先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鼓励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开展试点,主要包括:(1)仓储物流;(2)收费公路、铁路、机场、港口项目;(3)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4)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项目;(5) 数据中心、人工智能、智能计算中心项目;(6) 5G、通信铁塔、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宽带网络、有线电视网络项目;(7) 智能交通、智慧能源(600869,股吧)、智慧城市项目。鼓励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高科技产业园、特色产业园等开展试点。
本次的基础设施公募REITs在产品设计上体现以下特点:(1)80%以上公募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严格做好风险隔离,原始权益人将持有基础设施项目的项目公司股权转让至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设施项目不再纳入原始权益人的破产财产范围内,可实现与原始权益人的风险隔离;(2) 基础设施项目原始权益人应当参与基础设施基金份额战略配售,战略配售比例不得低于公募基金份额发售数量的20%,其中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20%持有期自上市之日不少于60个月,超过20%部分持有不少于36个月,基金份额持有期间不允许质押;(3) 强化了公募基金管理人对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及运营专业经验以及运营管理的责任,公募基金管理人也可通过设立专门的子公司或委托第三方管理机构负责基础设施日常运营维护等;
作为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积极探索、参与和践行我国境内基础设施及其他不动产资产证券化的专业机构之一,普华永道目前正协助多家第一批参与试点企业,提供包括审计,税务咨询,会计服务等在内的多方位服务,目前有关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执行中,已协助部分企业陆续完成地方发改委的申报工作,后续普华永道将秉承“解决重要问题,营造社会诚信”的企业使命,为基础设施公募REITs 的顺利落地及蓬勃发展贡献我们的技术支持及专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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