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优新材IPO:科创属性不足又逢实控人“长赌”

2020-12-16 08:09:03 电鳗快报 

《电鳗快报》文/林妍

12月15日,证监会发布公告称,同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优新材”)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该公司将刊登招股文件。实际上,经《电鳗快报》调查发现,海优新材此次IPO招股书存在很多疑点,已在10月中旬发去了求证函,但至今也没能收到公司回复。海优新材在隐藏什么?

科创属性不足

从产业链上看,海优新材的产品处于光伏产业链的中游位置,是光伏组件封装的关键材料。在我国光伏产业早已实现国产替代的背景下,细分赛道行业集中度较高,竞争愈发激烈。而目前与海优新材处于同行业的福斯特(603806,股吧)、东方日升(300118,股吧)及上海天洋(603330,股吧)均已成为A股上市公司,在经营规模、资金实力上占据优势。海优新材这个新兵受产业链上下游夹击,会迎难而上吗?

《电鳗快报》注意到,海优新材近三年研发费用率分别为3.79%、3.54%、3.64%,而东方财富(300059,股吧)显示,科创板盈利企业的平均研发费用率分别为10.67%、10.13%、10.61%。在此背景下,海优新材拥有的发明专利最近申请日还要追溯至2016年7月,而且还是通过继受取得。而公司原始取得的发明专利最近申请日还要追溯至2015年2月。

需要指出的是,数年发明专利“颗粒无收”的海优新材并不是没有申请发明专利,而是不少申请惨遭失败。比如,国家知识产权局显示,海优新材2016年申请的发明专利共有10项,其中5项已经失败,失败的原因为逾期视撤失效和撤回专利申请;剩余5项则还在流程中。

实控人“赌”性大

从股权结构来看,海优新材的实控人为李民和李晓昱,两人系夫妻关系且合计持有海优新材45.64%股份,并且通过海优威投资、海优威新投资共控制海优新材50.7%股份。李晓昱为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民为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李民、李晓昱分别持有海优新材股份比例33.83%、16.11%。市场质疑,这种家族式企业,若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经营、财务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方面施加不利影响,将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尤为注意的是,实控人李民和李晓昱,这对“70后”夫妻曾签署众多对赌协议,且部分对赌协议并没有按约定完成。

2011年至2013年期间,李民和李晓昱承诺海优新材2013年的归母净利润(扣非后)不少于2700万元,如未实现业绩承诺则进行赔偿。另外,海优新材如果2016年12月31日前未成功IPO,或2013年的归母净利润少于1500万元,则投资方有权回购。在2013年,虽然李民和李晓昱承诺海优新材的上市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前,但业绩对赌则是针对海优新材2015年和2016年归母净利润合计不少于6700万元。2014年,同样约定海优新材的上市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前,不过业绩承诺为海优新材2014年的归母净利润(扣非后)不少于3750万元。

《电鳗快报》发现,这三波“赌局”中的投资方为昆山分享、深圳鹏瑞、北京同创、浙江汇贤、浙江领庆和张雁翔等。从目前结果来看,海优新材并没有在2016年12月31日前成功上市。另外,海优新材2013年至2016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728.95万元、1777.82万元、3234.4万元、4311.41万元,部分业绩承诺并没有完成。在此背景下,李民和李晓昱对投资者进行过赔偿,而且还影响过海优新材的财务报表。比如,海优新材2017年半年报显示,公司曾因业绩对赌事项承担过428.53万元的赔偿。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历史业绩对赌判决案例中,海优新材不能作为业绩对赌承诺赔偿方,相关业绩对赌责任人变更为实控人承担。这项调整使海优新的其他应收款和未分配利润等均发生变化。

另据天眼查信息,李民共有48个任职信息,其中担任股东9家,担任高管21家,实际控制权19家;而李晓昱同样也有着25个任职信息,其中担任股东7家,担任高管15家,实际控制权16家。有市场质疑,海优新材实控人同时实际控制数十家公司,如何避免利益输送?

财务报表“修正”不休

在申报科创板前,海优新材在2017年4月和2017年8月进行过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包括收入确认存在跨期、存货暂估差错、年度奖金未按权责发生制核算、内部往来抵消差错等。

海优新材2020年5月公布的科创板申报稿显示,公司因三大原因而进行过差错更正,一是对信用一般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不终止确认,并对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二是重分类预付设备款;三是同一单位在其他非流动资产与应付账款同时挂账抵销。为此,海优新材进行了18项修改,比如2018年资产减值损失增加121.72万元。

有意思的是,海优新材申报科创板后财务报表依旧还有差错。虽然海优新材2020年9月公布的上会稿中,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和修改项目与申报稿相同。但海优新材上会稿中的金额却发生的了变化,比如2018年年末应收票据增加金额由8966.12万元变为9656.12万元。受这些影响,海优新材上会稿与申报稿的财务报表有不少变化。比如申报稿中,海优新材2017年至2019年经营性净流量分别为-9892.52万元、-10644.33万元、-980.06万元;而在上会稿中,则为-9892.52万元、-11721.34万元、-1029.2万元。

从海优新材所处行业特点看,其下游组件客户确实存在一定的付款周期。光伏胶膜行业客户主要为大型光伏组件企业,产品销售回款周期较长,而海优新材的供应商主要为大宗化工原料厂商,采购付款结算账期较短,行业具有营运资金占用较大的特点。由此可见,如果海优新材客户的款项支付情况出现负面变化,或海优新材筹资能力下降,可能导致该公司存在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

《电鳗快报》

(责任编辑:季丽亚 HN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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