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量巨大!快看证监系统、证券行业代表委员都在热议啥?

2021-03-07 20:08:37 和讯名家 


  代表委员共商国是

  目录

  01

  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原主席肖钢:探索符合国情的注册制框架

  02

  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原副主席姜洋:建议促进资本市场投资端改革 建设国际大宗商品定价中心

  03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新华:在深圳设立金融法院 加强资本市场司法保障

  04

  全国人大代表、深交所理事长王建军建议:推进证券罚没款赔先罚后机制 减轻企业股权激励税费负担

  05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建议明确险资、社保基金等投资新三板政策;完善大城市住房租赁供给体系

  06

  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科技监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野:构建证券市场民事赔偿责任分配机制

  07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证监局局长柳磊建议:进一步深化私募监管协作 防范风险

  08

  全国政协委员、申万宏源(000166,股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杨成长:发挥资本市场枢纽作用 吸引更多长期资本投入科技创新

  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原主席肖钢:

  探索符合国情的注册制框架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原主席肖钢接受了证券时报记者的专访,他表示,注册制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统一的模式,我国股票市场具有新兴加转轨的特点,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探索符合国情的注册制框架。

  肖钢表示,资本市场绩差股炒作明显降温,这是市场生态改善的结果,也是市场逐渐成熟的表现。具有稳定回报和高成长预期行业公司的股票受到投资者青睐,是市场正常现象。当然,资本是逐利的,有时也是盲目的,对所谓龙头股追捧过度时,就会产生泡沫,市场迟早会调节与纠正,这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市场属性。

  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原副主席姜洋:

  建议促进资本市场投资端改革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原副主席姜洋2021年带来了两份提案,在“关于促进资本市场投资端改革的提案”中,他建议,有关部委深入研究发达市场的做法和经验,结合中国法制体系,完善财富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投资端改革,研究制定统一的投资顾问法律行政法规,推动资产管理业务统一监管。在另一份和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原副主席屠光绍联合署名的提案中,他们建议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抓住机遇,建设高层次的国际大宗商品定价中心。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新华:

  在深圳设立金融法院 加强资本市场司法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新华今年两会带来的建议和“加强资本市场司法保障”有关。刘新华建议进一步加大司法制度供给,构建新的证券执法司法体系机制,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在深圳设立专门的金融法院,增强金融审判的力量,提高金融审判的专业化水平,营造更好的金融法治环境。

  全国人大代表、深交所理事长王建军建议:

  推进证券罚没款赔先罚后机制

  作为资本市场的一线监管者,全国人大代表、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长王建军多年来的两会建议都与资本市场参与主体相关。今年,他带来了两个建议,一是建议推进证券罚没款赔先罚后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一是建议减轻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税费负担。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

  建议明确险资、社保基金等投资新三板政策

  如何推动资本市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力量。为此,证券时报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她认为,新三板已成为资本市场服务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重要平台,有必要加速推动社保等长期资金进入新三板市场;鉴于新三板股票流动性和投资安全性等方面的因素,具体实施时,可参照公募基金投资新三板的步骤,先将新三板精选层股票纳入保险公司、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此外,贾文勤还提出规范银行函证和完善大城市住房租赁供给体系的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科技监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野:

  构建证券市场民事赔偿责任分配机制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科技监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野准备提交两份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相关的建议,分别是《关于构建证券市场民事赔偿责任分配机制的建议》和《关于修订、明确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持牌管理的建议》。张野建议,构建证券市场民事赔偿责任分配机制,在有关司法解释中明确按照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证券公司、服务机构的顺序判定承担责任。允许人民法院按照前述的责任顺序,将未被起诉的顺位在前的责任主体列为被告,切实追究主要责任人。依据各个主体的违法行为情节、主观过错程度及其与虚假陈述所致损失的因果关系大小,明确判定各个主体的赔偿责任比例。张野认为,现行《证券投资基金法》,对私募基金不设行政许可,仅要求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且不适用于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监管执法手段不足。建议修订《基金法》,明确对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行政许可,实施持牌管理,同时将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纳入《基金法》规制。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证监局局长柳磊建议:

  进一步深化私募监管协作 防范风险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证监局局长柳磊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私募基金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一些乱象。由于相关风险隐蔽性较强,常规监管模式难以有效预判风险。柳磊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监管协作,从加强风险防范的角度,进一步深化私募领域的监管协作机制,发挥各方合力,有效防范私募领域风险。

  全国政协委员、申万宏源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杨成长:

  吸引更多长期资本投入科技创新

  全国政协委员、申万宏源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杨成长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发挥资本市场在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上的资本激励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吸引更多长期资本投入到科技创新中,鼓励资本投新、投早、投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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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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