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公司中国区一财务人员因监守自盗,与外人共谋侵害公司利益,收受贿赂以饱私囊而沦为阶下囚……
由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获悉,2021年3月1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披露了该案件的一审判决书,揭开了此案件的始末。
2018年4月至6月期间,王某伟在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中国区财务部从事经营分析工作,负责财务预算审核并掌握RB销售管理折扣系统超级权限。手中握着的些许重要权力,给王某伟心中无法抑制的贪婪提供了绝佳的工具。
工作期间,王某伟利用其权限违规向13家代理商发放可用于在公司销售系统内部折抵货款的折扣券价值1408万元,为代理商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506.2万元。最终被公司发现,以会议之名将其召回到成都后,由警方于2019年4月4日逮捕。
法院认为,王某伟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应予惩处。一审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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