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5日晚间公告,此前因金融借款纠纷事项,四川信托向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提起了诉讼。公司收到了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四川信托偿还本金39.95亿元、支付截至2020年1月19日的利息、罚息、复利等共计2.61亿元、支付自2020年1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
公告称,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在诉讼终审判决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编辑 李薇佳 校对 薛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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