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院就北京宜信普惠信息服务公司益阳分公司业务员秦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帮助他人申办银行贷款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据判决书显示,2018年6月初,因网络赌博、投资等输钱欠债的陈某,找到办理贷款的业务员秦某,询问秦某办理银行贷款具体事宜。陈某表示自己名下没有房产、车辆等资产,无法提供办理银行贷款所必需的资产证明。
秦某为拿到该笔业务并从中赚取服务费,主动提及自己有代办假证的联系方式,可以先办理一张假的房产证,之后再去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获得陈某同意后,秦某一方面嘱咐其准备办理假证所需的资料,一方面与制作假证的人取得联系,以200元的价格制作了一本印有陈某名字的假房产证。第二天,假房产证就邮寄到了秦某的公司。秦某为此收取陈某500元作为办假证的费用。
次日下午,秦某让公司另一名业务员拿着假房产证,带着陈某去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待陈某成功从银行贷得10万元后,秦某从中获得7000元服务费及资料费。
据陈某证言,他将剩余贷款用于网络投资、赌博。后陈某无力偿还剩余本息,便外出躲避债务并更换联系方式,至案发仍未清偿银行本息。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认为,秦某伪造房屋所有权证1本,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秦某主动提供伪造证件所必需的基本信息,指使他人伪造所有人为特定对象的房屋所有权证,与直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人构成共同犯罪,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一审对秦某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另陈某因犯贷款诈骗罪,于2020年8月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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