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开证券150亿定增推出,悬了还是妥了?屡见券商缩水定增,控股股东愿意护航吗

2021-06-23 20:40:00 财联社 

财联社(北京,记者 高云)讯,近期屡见券商缩水定增,粤开证券150亿定增能否顺利发行?主办券商发布推荐报告、控股股东参与定增或可保其定增无虞。

6月23日,粤开证券定增主办券商华泰联合证券发布推荐工作报告,内容涉及定增合法合规性等18条意见。华泰联合证券表示,粤开证券定增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等规定,粤开证券具备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的基本条件,华泰联合证券同意推荐粤开证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股票

除了上述常规性主办券商推荐报告外,还有哪些因素可让粤开证券顺利定增满额募资?大股东参与定增或可敲定该事项。

财联社记者统计发现,去年以来多家券商定增缩水,摸索出的规律多指向主要股东是否参与定增。粤开证券定增相关公告来看,发行人控股股东广州开发区控股将按47.24%持股份额同比例增资,即在第一轮定增投资总额不超过33.068亿元;如市场认购踊跃,开发区控股董事会授权集团经营班子在150亿定增范围内按47.24%持股份额同比例增资。即投资总额不超过70.86亿元。

粤开证券两年内多次被罚

近两年,粤开证券多次遭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实施监管措施,主办券商对相关情况做了了解关注。

2020年8月27日,粤开证券及相关人员收到《关于对黄达明、叶进、黄立新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关于对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采取对上述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责令公司改正,完善内部管理,在期限内提交整改报告。

2019年4月8日,粤开证券收到《关于对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人民南路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采取对营业部出具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粤开证券针对上述问题已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书面问责和整改报告。

综上,主办券商华泰联合证券认为,粤开证券不存在违反《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情形。

增收减负成定增关键意思表达

华泰联合证券对粤开证券本次定增募集资金用途合法合规性给予意见,从中可以发现,增加公司业务收入、减少公司负债成为粤开证券本次定增的最主要表达。

粤开证券本次定增股票数量不超过83.33亿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亿元,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投资与交易类业务、信用交易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业务活动发展,以及偿还次级债及其他债务。

具体来看,此次募资“大头”投向了投资与交易类业务,拟投入金额约60亿元,其中拟使用不超过50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固定收益业务、10亿元用于权益类业务。

与上市券商相比,粤开证券固定收益类业务仍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根据Wind统计数据,截至2019年末和2020年末,公司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占净资本之比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为提高固定收益类自营业务投资规模、提升权益类自营业务中的量化交易规模,缩小与一流券商投资本金和业务规模的差距,进一步优化固收交易及权益交易的投资策略,提升交易持仓的风险收益匹配度,保持适度稳健的交易杠杆率,并逐步拓展场外衍生品业务,如可能开展信用缓释工具及利率互换、尝试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外汇交易等方向实现突破,巩固和提升公司整体的投资收益,改善公司的收入贡献结构。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加大对信用交易业务特别是两融业务的资金投入,有利于调整业务资金来源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提升公司信用业务市场竞争力及综合盈利能力。公司正在持续开展两融重点营销活动,客户数量不断增多,融资需求不断扩大。为实现公司3年内跻身“行业腰部”的战略规划,信用业务规模需要实现“翻番”增长。

粤开证券拟投入不超过10亿元用于资产管理业务,未来增资后公司将加大资管业务的投入,除持续拓展定向资管和集合资管的业务外,还将挖掘资产证券化业务,通过紧跟市场趋势,并将细分市场作为突破口,以基础资产为导向,深耕股东项目资源,针对几类重点基础资产(公募REITs、融资租赁、应收账款、小额贷款及CMBS),战略性地投入承揽力量和资金资源,努力成为细分领域市场标杆,迅速打造品牌、提高行业排名。

截止到2021年4月末,粤开证券次级债务本金为35亿,综合融资成本利率为5.25%,收益凭证本金为10亿元,综合融资成本利率约为4.05%,有息负债融资利率相对行业水平偏高。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用不超过40亿元用于偿还次级债及其他到期债务,将显著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资产质量以及融资能力,直接提升公司收入水平,保障各项业务稳健发展。

主办券商认为,本次定向发行符合募集资金信息披露要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募集资金用途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第二十一条的情形。

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股份支付

定增是否存在存在以低价支付股份从而向员工提供报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主办券商表示,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与交易类业务、信用交易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业务活动发展,以及偿还次级债及其他债务,并非激励员工或获取职工以其他服务为目的。本次股票发行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以低价支付股份从而向员工提供报酬的情形。本次股票发行价格定价合理,不存在低于公司股票公允价值的情形。因此,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股份支付。

综上,主办券商认为,本次发行定价方式合理、价格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发行价格不存在显失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定向发行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情形。

主办券商认为,本次股票发行属于需要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的股份发行,股票发行决策过程、信息披露等环节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等规定,粤开证券具备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的基本条件,华泰联合证券同意推荐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股票。

多家券商定增缩水,控股股东参与定增或可保无虞

近年来,多家券商定增缩水,粤开证券定增会否出现缩水?相关问题成为市场人士关注焦点。

据观察,主要股东是否参与定增,成为定增能否足额募资的关键因素之一。

近一年来,多家上市券商通过定增、配股等融资方式补充资本实力,募资金额逼近2100亿元。其中,包括西部证券(002673,股吧)、海通证券(600837,股吧)、国信证券(002736,股吧)、第一创业等上市券商定增获得主要股东积极参与及出资认购,定增募资金额大都足额通过。而中信建投浙商证券天风证券等券商的定增,前十大股东均出资未参与,募资金额均出现缩水。

今年5月21日,浙商证券发布公告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数约2.64亿股,发行价格10.62元,募集资金总额约28.05亿元。相较去年的定增预案,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资额大减,仅有原来百亿定增募资额的近三成。去年12月1日,浙商证券公告,公司不超100亿元的定增方案获得证监会核准批复。此次共有18家机构参与认购,但始终未见前十大股东的身影。

今年4月,天风证券82亿定增落地,相较此前128亿定增募资预案,募资金额同样出现缩水。此次定增共有15家机构入围,包括多家券商、公募、险资以及央企和地方国企参与,但未见该公司前十大股东出资参与。

去年12月29日,中信建投发布定增公告称,本次增发1.1亿股,发行价格为35.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84亿元。相比中信建投发布的募资130亿元定增预案,募资缩水较大。根据中信建投发布的定增公告,此次共有31名机构入围,但中信建投前十大股东同样并未出资参与。

转回头来看粤开证券本次定增控股股东参与定增情况,或可发现粤开证券本次定增募资额或可满额募资。

今年5月19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广州开发区控股获得了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就本次发行方案的备案,其中提道“开发区控股按47.24%持股份额同比例增资,即投资总额不超过33.068亿元(含);如市场认购踊跃,开发区控股董事会授权集团经营班子在150亿定增范围内按47.24%持股份额同比例增资。即投资总额不超过70.86亿元(含)。具体金额以粤开证券最终募集总额为准。”

因此,根据备案内容,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批准本次定向发行方案,并同意控股股东开发区控股按照47.24%持股份额同比例参与本次定向发行。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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