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两轮问询后,7月30日,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邦新材”)更新创业板IPO申报招股书。
宇邦新材自2002年在苏州市成立,主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光伏电子产品配件等,主要客户包括隆基乐叶、天合光能、晶科能源、韩华新能源等。
据了解,宇邦新材曾在2016年拟上市创业版,并于2017年IPO上会被否,发审委就其盈利能力、毛利率下滑;应收票据余额、商业承兑汇票余额逐期大幅上升;关联交易等方面提出质询。2020年12月,宇邦新材更换保荐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申报深交所创业板IPO被受理。
前次IPO被否涉3大原因 发审委关注落实情况
在本次申报文件中,宇邦新材就此前IPO被否的原因及落实情况进行披露。
在营业收入方面,发审会关注到宇邦新材曾处置废料形成其他业务收入998万元,高于报告期其他各期,却未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金额,认为不利于投资者判断公司盈利能力。
在落实回复中,宇邦新材表示,废料处置收益对公司盈利能力影响较小,因此不存在通过废料调节利润的情形。
关联交易方面,发审会关注到宇邦新材实际控制人肖锋之配偶王歌曾控股的鑫腾电子,且交易额持续增加迅速成为宇邦新材前五大供应商,持续微利合作,鑫腾电子对宇邦新材铜产品销售金额占比接近100%,以及王歌是否延续关联关系及为何转出鑫腾电子控股股权未曾披露。
招股书显示,2018-2020年(下称“报告期内”),宇邦新材向鑫腾电子采购原材料金额分别为0.96亿元、0.80亿元及0.89亿元,占宇邦新材总采购额的比例为17.21%、14.54%及11.08%,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同期,宇邦新材向鑫腾电子的采购金额占鑫腾电子自身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92%、99.16%和99.30%,相对平稳。
对微利合作的原因,宇邦新材表示,因采购的铜圆丝产品,主要成本为金属铜价,价格具有波动性,故采取铜价加上适当加工费原则,则鑫腾电子采购价格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显著差异。
在问询函回复中,宇邦新材保荐人承认王歌股权转让款由鑫腾电子支付存在不规范性,但认为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承诺股权转让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股权转让事实既充分明确。认为宇邦新材不存在关联交易。
盈利能力仍存压力,应收票据占比仍高
数据来源:宇邦新材最新版招股书
根据招股书,宇邦新材营收呈逐年增长趋势,2020年同比增长率为35.95%,净利润同比增长61.22%。
报告期内,宇邦新材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3.78%、17.13%和19.30%,呈小幅上升趋势。
数据来源:宇邦新材最新版招股书
另一方面,宇邦新材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率分别为40.23%、29.68%和 31.90%,占比相对较高。
宇邦新材将其解释为,2019年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回款较多,年末商业承兑汇票余额相对较小,银行承兑汇票余额有所下降,2020年,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应收票据余额有所增长。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在2020年出现下降,宇邦新材称主要系伴随业务量增长,应收客户的款项增长较快所致。另外,营运资金规模整体呈增长趋势,具有较为充沛的营运资金。看似已解决发审会列举的盈利能力问题。
截至2021年6月30日,宇邦新材总资产较2020年末增长12.41%,实现营业收入5.7亿元,同比增长68.21%,但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仅8.01%,与营业收入增速上存在较大差异。
数据来源:宇邦新材最新版招股书
根据宇邦新材说明,营收增速与利润增速不符的原因主要系大宗商品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营业成本上升所致。受此影响,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4.96%,较2020年下降4.34个百分点。
特别注意到,2021年上半年,宇邦新材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有明显增长,披露原因为公司加大研发力度,此外,2021年上半年公司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611.86 万元,增长率达1378.12%,解释为受人民币升值及贷款规模增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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