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升股份拟发可转债募资13.5亿元 40%以上业绩依靠大客户特斯拉

2021-09-14 15:46:01 和讯股票  谢诗诗

  近日,证监会对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升股份(603305,股吧)”)拟公开发行可转债申报给出反馈意见。

  旭升股份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变速系统、传动系统、电池系统、悬挂系统等核心系统的精密机械加工零部件,与特斯拉为长期合作关系,2021年上半年对特斯拉实现销售收入4.89亿元,同比增长50.20%,营收占比达40.37%。

  今年7月,旭升股份发布公告,计划公开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5亿元,投向以下项目:

来源: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2021年7月)
来源: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2021年7月)

  据了解,旭升股份海外业务占比较高,2018年至2020年占比在60%以上,2021半年度占比为49.29%;存货金额较大并逐年递增。证监会要求说明外销收入及持有外币资产的具体情况,存货余额持续增长的原因。

旭升股份拟发可转债募资13.5亿元 40%以上业绩依靠大客户特斯拉

  证监会关注到,旭升股份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在2020年度突增,主要为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对于银行结构性存款的投资背景、期限等情况,2020年产生亏损的原因需要进一步说明。

旭升股份拟发可转债募资13.5亿元 40%以上业绩依靠大客户特斯拉

  旭升股份此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需要补充;另外,前次募投项目中,包括“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制造项目”,证监会要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及产品与前两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是否存在厂房及设备共用的情况,是否会形成重复建设。

来源:旭升股份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来源:旭升股份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除以上事项外,证监会还要求旭升股份:说明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对于未完整说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三年实现效益的情况,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要求会计师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责任编辑:聂竞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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