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最新公告:实控人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2021-11-05 16:38:10 证券之星 

奥维通信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单川已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被告人单川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即自2019年12月23日起至2031年12月22日止)。上述事件为实控人单川个人事务,单川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未参与公司任何经营决策,公司目前经营管理层人员稳定,生产经营正常。

奥维通信2021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3.57亿元,同比上升326.28%;归母净利润1484.2万元,同比上升229.68%;扣非净利润1376.96万元,同比上升168.78%;其中2021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09亿元,同比上升540.22%;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16.38万元,同比上升106.9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03.58万元,同比上升106.15%;负债率42.75%,投资收益20.45万元,财务费用-191.0万元,毛利率13.7%。

该股最近90天内无机构评级。证券之星估值分析工具显示,奥维通信(002231,股吧)(002231)好公司评级为1.5星,好价格评级为1星,估值综合评级为1.5星。

公司董事长为杜方。杜方:男,生于1968年,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辽宁省农业科学院、辽宁省邮电科学研究所,曾任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至第四届董事,并担任董事长、总裁职务。2007年4月被沈阳市总工会授予沈阳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2007年被中国软件(600536,股吧)协会系统与软件过程改进分会聘任为专家委员会委员;曾获得2008年“沈阳市优秀科技工作者”;2009年获得“优秀企业家”、“第三届沈阳市科技创新积极分子”;2011年、2012年获得“沈阳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科技振兴奖”;2012、2013年被评为沈阳市劳动模范、并获得沈阳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沈阳市经济发展贡献奖”;2015年荣获沈阳市总工会颁发的“沈阳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沈阳市重大技术难题攻关项目奖”等荣誉。于2021年2月8日担任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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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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