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赂“司法工作人员”插手经济纠纷 宝利国际原董事长一审获刑两年半

2021-11-22 04:39:12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黄鑫磊 每经编辑 陈俊杰

11月18日,宝利国际(300135,股吧)(300135,SZ;昨日收盘价2.69元)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一审《刑事判决书》,公司及实控人之一周德洪犯单位行贿罪,公司被判处罚金250万元,周德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今年1月4日,宝利国际披露,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周德洪家属通知,周德洪因涉嫌单位行贿罪,已被检察机关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相关事项尚待进一步调查。

11月20日晚,《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记者拨打了周德洪之女周文婷的电话,不过未能接通,记者随后向周文婷发送采访短信,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贿赂公安插手经济纠纷

《每日经济新闻》此前报道,2017年,周德洪为解决与“侄女婿”邹爱国的经济纠纷,贿赂无锡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原支队长马建洪、无锡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原大队长钱锋等人,将邹爱国抓捕,后邹爱国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2018年开始,邹爱国之妻、周德洪亲侄女周士芳为“救夫”,在网上公开举报亲姑父周德洪联合司法工作人员敲诈勒索邹爱国3000万元,并指控周德洪与无锡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相关领导勾结,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邹爱国与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2019)苏02民终267号),邹爱国诉称,当时他被关押在看守所,在公安局民警的逼迫下写了忏悔书,主要内容是他书面承诺给宝利国际3000万元。此外,他又被迫违心地写了一份同意交出1000万元的纸条,落款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2017年4月19日,公安局民警将邹爱国带出看守所,到银行办理了银行本票,并让他写了一份材料,主要是当天给付宝利国际970万元等内容,后宝利国际财务将两张共970万元本票收走。

另据《邹爱国与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19)苏02民终2320号),邹爱国诉称,宝利公司采用欺诈、胁迫的手段逼迫他作出承诺,目的是达到不予支付700万元业务费的目的。

对此,担任邹爱国案辩护律师的刘长此前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作为时任宝利国际高管的邹爱国与时任宝利国际董事长周德洪之间的个人纠纷,原本可以通过沟通或者协商的方式化解,但周德洪涉嫌通过贿赂无锡市经侦支队民警等方式,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

刘长还表示,周德洪在邹爱国案当中,多次行贿包括马建洪、钱锋在内的警察,要求警察按照其个人的要求、违法办理案件,并以“退赔”的形式攫取利益,其个人已经构成行贿罪。其中,宝利国际在邹爱国案中曾以“报案人”的身份出现,并且以公司名义收取了邹爱国的所谓“退赔款”970万元,且如果给办案民警的行贿款是以宝利国际的名义支付的,则宝利国际可能涉嫌单位行贿罪,公司亦将面临刑事处罚。

如今看来,律师之言,一语成谶。

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彼时办案警察包括时任无锡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钱锋和时任无锡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马建洪,两人目前均已被查。

根据清廉江苏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无锡市纪委监委认为,马建洪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和下属所送礼金;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按规定报告家庭资产情况;与他人合伙经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公器私用,非法查询公民个人信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案件调查处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徇私枉法,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追诉无罪之人;滥用职权,造成他人财产损失。

8月5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马建洪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一案。公诉机关称,马建洪涉及17起指控,并出示了相关证据。其中,宝利国际实控人周德洪向马建洪累计行贿达93万元。

庭上,公诉机关认为,马建洪归案后坦白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可依法从宽从轻处理。但出乎意料的是,马建洪当庭翻供,对其中9起指控事实表示疑义,对另外8起则提出疑义。据参与马建洪案旁听的人士介绍,马建洪称,自己拿了多少周德洪的钱记不清了,他和周德洪是同乡兼同学关系,周德洪送的钱,金额大的部分是两人之间的人情往来,只有小部分是为了案件。

对此,检方当庭表示要撤回马建洪的认罪认罚悔过书。

另据上游新闻报道,有关部门经过调查后认为,钱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严重;又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情节严重。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司法材料显示,在邹爱国案办理期间,周德洪曾向钱锋送30万元好处费。马建洪则在供述中提到,包括邹爱国案在内,前后收到周德洪送来的钱款在70万元左右。此外,公诉机关认为,马建洪和钱锋的行为给邹爱国一家造成了1605万元的损失。

根据11月18日公告,宝利国际称,对于本次判决,公司及周德洪将在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最终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后续进展情况确认本次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上市公司称,周德洪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目前公司管理团队和人员结构稳定,各项经营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1月18日晚间,周士芳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了解到周德洪案一审已经宣判,丈夫邹爱国一案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还在进行中,法院已经与律师沟通过,需要补充提交的新证据,“我们已经准备好后提交了”。

11月20日晚间,记者拨打周德洪之子、宝利国际现任董事长周文彬电话,但语音提示电话已暂停服务。记者又拨打了周德洪之女周文婷的电话,她目前担任宝利国际副董事长一职,不过电话并未接通,记者随后向周文婷发送采访短信,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责任编辑:李显杰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