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媛媛 上海报道
5月13日晚间,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其中对于做市商准入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
具体来看,初期参与试点证券公司除具备完善的业务方案、专业人员、技术系统等条件外,还需满足资本实力、合规风控能力方面的两项条件。一是最近12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100亿元;二是最近三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含)以上。
但这两项条件的发布,却可能让部分行业排名靠前的券商无法参与试点。
采用试点方式引入做市商
证监会称,根据《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将在竞价交易基础上,待条件成熟时引入做市商制度。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是通过试点方式在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
证监会称,与证券公司经纪、自营、承销与保荐等业务相比,证券公司做市交易是一项新业务,对证券公司的内控、合规和风控等要求较高。因此,初期采用试点方式在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允许一些公司治理规范、内控机制健全、运营稳健、抗风险能力强的证券公司开展做市交易业务。
在准入条件上,《做市规定》强调了两条:一是最近12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100亿元;二是最近三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含)以上。
与此同时,证监会对券商的内部管控和风险监控监测也提出了要求。
内部管控方面,为防范做市交易业务与经纪、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的潜在利益冲突,要求券商:一是完善业务隔离制度,防止敏感信息不当流动,严防利益冲突;二是建立健全做市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决策流程、制衡机制,确保业务规范有序开展;三是加强做市交易业务管理,健全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和反洗钱要求,防止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风险监测监控方面,亦对券商提出了要求:一是将做市交易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监测指标,做好业务风险防控;二是建立健全异常交易监控机制,报备专用账户、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全方位监控,防止对市场稳定造成影响;三是参照自营持有股票标准计算和填报风控指标,原则上科创板做市持股不超过 5%,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具体业务规则中明确;四是处理好突发事件,履行信息报送义务。
“科创板一直说想要引入做市交易,但之前一直没有,之前只有新三板市场是有做市交易的。科创板最早是按照A股主板来的,也就是连续竞价交易制度。这次引入做市交易制度,最主要的是有三个功能,第一是向市场提供更多的流动性,第二是平抑市场较大的价格波动,第三是做市商具备定价功能,帮助企业进行估值定价、实现价值发现的功能。”有券商人士称。
该名券商人士称,A股主板是连续竞价交易制度,也就是每个时点有很多买单、卖单,然后撮合成交,以最多成交的价格为这一瞬间的成交价。但在流动性不佳的市场,可能你提供了卖单,但这一瞬间不一定有人买,因此无法成交,出现了时间上的错配,导致流动性很差,所以这时候就需要一个做市商,承担股票的买卖中介,以保证市场有更好的流动性。
“其实在美国证券市场,纽交所服务于相对成熟的企业,采取竞价交易制度;纳斯达克服务相对创新的企业,就是采取做市商交易制度。科创板引入做市商制度后,很有可能就是多种交易制度共存的混合交易制度,这本身就是市场完善的表现。作为个人交易者可能不一定能感受到做市商融进去了,但确实市场的流动性可能会增加。”前述券商人士称。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指导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发布配套业务细则,做好风险监测与日常监管,稳妥推进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
部分头部券商或无法申请试点资格
“做市商业务对券商来说,是一个利润较为丰厚的业务。做市商的利润来源于两点:一个是做撮合交易,赚买和卖的价差,这个需要流动性足够好、成交量足够多;另一个就是底仓价格总体的上升,相当于一个投资部门的角色。”前述券商人士称。
本次科创板做市试点的推出,无疑对券商有很大的吸引力。
只是,证监会的《试点规定》却对券商的门槛做了相对较为严格的准入,其中两条分别是:一,最近12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100亿元;二,最近三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含)以上。
根据Wind数据,截至5月13日,121家券商中,只有49家券商的最新净资本超过了100亿元。
然而,在这49家券商中,却有9家券商的最新评级在A类以下。这意味着它们无缘申请到试点单位,分别是:BBB级的海通证券(600837)、BB级的红塔证券(601236)、CCC级的华融证券、BBB级的渤海证券、BB级的国联证券、BBB级的国海证券(000750)、BBB级的东北证券(000686)、BBB级的财信证券、BBB级的华龙证券。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分类评价结果,部分头部券商本次或也无法申请科创板做市试点业务。
在证监会发布的2021年券商分类评价结果中,行业排名靠前的券商中,海通证券获得了BBB的评级;而在2020年、2019年的券商分类结果中,广发证券(000776)获得了BBB的评级。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