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5月18日电,深圳证监局对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和而泰(002402)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业务进行了专项检查,责令律所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流程管控,限期一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对律所内的三名律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5月16日,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将《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中的“临时股东大会”写成了“临死股东大会”。(南方财经 徐倩宜)
(责任编辑:刘海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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