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观察|兴欣新材三大板块全“涉足”,第一版、最新版招股书相互矛盾或存数据造假之嫌

2022-06-24 17:02:34 和讯股票  阮雨葵

  常言道,“事不过三”。

  三年内第三次闯关IPO,兴欣新材这次能成功吗?

  增收不增利

  综合毛利率波动下降

  从财务数据上看,兴欣新材表现平平,存在增收不增利的现象。2018年至2020年及2021年1-6月(下称报告期),兴欣新材营业收入分别为3.02亿元、3.11亿元、3.74亿元以及2.0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6174.25万元、5982.01万元、5127.62万元以及4204.38万元。可以看到,该公司营业收入逐年增加但净利润却呈现下降趋势。

  综合毛利率方面,报告期内,兴欣新材综合毛利率波动下降。分别为37.16%、40.41%、29.81%以及35.73%,同期同行公司剔除极端值后的平均毛利率值分别为37.35%、40.32%、39.07%以及38.58%,除2020年外均高于兴欣新材综合毛利率水平。

  对此,兴欣新材在招股书中解释称,2020年其所属行业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毛利率下降,使得综合毛利率水平与同业均值差异较大。此外,由于精细化工产品专业性较强,细分领域较多,不同生产厂商之间产品结构差异较大,兴欣新材与同业公司之间具体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差异及波动趋势主要系细分行业及化工产品不同导致。

  资料显示,兴欣新材的8成销售收入来自哌嗪系列产品,随着国内外对哌嗪研发的不断深入,哌嗪的新用途不断涌现,如在电子、环保、新材料等领域,哌嗪作为重要的原料,有着非常广泛的用途。但行业内生产该产品的企业众多,市场竞争激烈。据上述分析可得,在细分赛道上,兴欣新材的核心竞争力也并不凸显。

  研发是短板仍冲击科创板、创业板

  冲刺主板或是“明智之举”

  据了解此次IPO并非兴欣新材第一次对接资本市场。2019年6月,兴欣新材曾申请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但于同年12月撤回上市申请。

  随后的2020年7月,兴欣新材转向创业板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过经过四轮问询后,该公司于2021年2月申请撤回。其原因官方回复位战略调整,但经深度剖析该公司资料,和讯财经发现并没有那么简单。

  首当其冲的就是其研发能力不足,而作为科创板、创业板拟上市公司,研发能力也是评估方向之一。从招股书披露的情况也可见一斑,招股书显示,兴欣新材研发人员为29人,占员工总数的11.07%。从研发人员数量及占比来看,其研发队伍规模相对较小。此外,报告期内,其研发投入占营收比重为3.23%、3.62%、3.28%以及3.76%,同行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平均值为5.47%、5.35%、5.43%、4.51%,该公司显著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从研发人员的薪酬表现也可见一斑,招股书显示,研发人员的薪酬均比销售人员低,重销售、轻研发的现象仍存,这也难怪无法吸引优秀的研发人才。

  兴欣新材也曾表示,本土企业普遍缺乏先进研发设备和专业研发人才,在研发投入上较跨国企业差距较大。

  从专利数量看,该公司仅获得8项发明专利及9项实用新型专利,其中有2项发明专利是受让取得,换言之,仅有6项发明专利是由兴欣新材自行申请获得的。

  这样的研发条件,如何能够在科创板、创业板立足?或许本次冲刺深市主板才是“明智之举”。

  实控人曾收举报信

  此前两次上市中止原因存疑

  此前兴欣新材首次闯关科创板折戟,其原因兴欣新材2021年1月申请创业板上市期间的第一轮问询回复中解释称,是因为在申报期间公司保荐机构及律所均收到金桥化工原股东对公司实控人任职期间的违规举报,而保荐机构及律所核查相应事项所需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从而撤回申报。

  据披露,兴欣新材实控人及控股股东叶汀于2002年至2009年间曾同时担任兴欣新材及金桥化工总经理,并于2007年至2009年间承包经营金桥化工。根据上述兴欣新材申报创业板期间问询回复函,举报信主要内容包括:实控人未经金桥化工董事会同意,擅自将哌嗪系列产品的生产技术转移至兴欣新材;实控人未经金桥化工股东会同意擅自成立兴欣新材,并与金桥化工产生大量关联交易,损害了金桥化工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实控人存在违法侵吞金桥化工应收货款的行为,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或挪用资金罪等。

  在2021年1月的回复函中,兴欣新材表示,叶汀不存在举报中指控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技术来源清晰,未损害昌九金桥(即金桥化工)的利益和其他股东利益,不存在侵害ST昌九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造成实质性影响,影响公司前次申报相关因素已经消除。

  但疑惑的是,首次科创板上市是以中止告终,一位不具名的业内人士向和讯财经表示,若企业突然被暂缓IPO一般都是临时出现了需要继续核查的事项,即举报信,而企业后续能否顺利上市,这主要看举报信的具体内容和性质,如果确有问题,那公司上市则会被中止;如果只是骚扰性质的举报,那就不会受到什么影响,核查完后继续流程。

  若按照兴欣新材所述只是受到不实举报信的影响,那么经查清后应继续上市流程,为何兴欣新材选择中止科创板IPO,于次年转向创业板?其上市中止原因仍存疑。

  子公司产能利用率不足

  仍要募资扩产或有负面影响

  据其招股书披露,此次拟投入募集资金5.5亿,对比前两次的募资用途可以发现,此次兴欣新材增加了一个募投项目,即“8800t/a哌嗪系列产品、74600t/a重金属螯合剂、1000t/a双吗啉基乙基醚项目”,拟投入募资额1.69亿元。

  图源:兴欣新材招股书

图源:兴欣新材招股书

  而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并非兴欣新材本身,而是全资子公司安徽兴欣,安徽兴欣主要负责生产三乙烯二胺。

  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产能利用率超过90%为产能不足,79%-90%为正常水平,低于79%为产能过剩,低于75%为严重产能过剩。而招股书显示,安徽兴欣只有单一产品且产能利用率并不是太高。

  图源:兴欣新材招股书

图源:兴欣新材招股书

  兴欣新材子公司安徽兴欣其产能利用率处于尚未饱和、过剩的情况下,未来继续募资扩产是否能够保证充分消化?

  业内人士评价,在此背景之下,该公司依旧通过募资大幅扩产,如果销量不利,导致闲置产能进一步增加,将对公司业绩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

  两板招股书前后不符

  存财务数据造假之嫌

  上述可知,兴欣新材曾于2019年拟科创板上市,但以失败告终。和讯财经发现,彼时披露的招股书(下称“第一版招股书“)披露的信息与最新版披露的招股书(下称”最新版招股书“)有前后矛盾之处。具体表现在2018年兴欣新材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第一版招股书

第一版招股书

最新版招股书
最新版招股书

  上图可知,所披露的采购材料品类与金额,前后两版招股书并不相同,单类品种的金额也并不相符,其原因不得而知,或存在财务数据造假之嫌。

  无独有偶,2019年曾有媒体质疑兴欣新材数据披露前后矛盾,具体表现在公司原材料采购问题。彼年该媒体参照的是第一版招股书的信息,然而,和讯财经发现,最新版招股书中,兴欣新材已修改了相关内容,其采购项目、金额皆与第一版招股书不符。那么到底哪个版本所披露的为真实信息?是否存在信披不实?

  第一版招股书

第一版招股书

最新版招股书
最新版招股书

  上述问题和讯财经曾以发函的形式联系公司方,但遗憾的是截止发稿前,未收到来自兴欣新材的有效答复。

(责任编辑:吴雨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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