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鹏科技监事昔日兼职或存业务竞争 上市前夕匆忙注销控制权现疑云

2022-08-30 09:28:24 金证研 微信号 

《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 芷露/作者 三石 /风控

2020-2021年,国内主要电池品种出口额分别为217.26亿美元、349.31亿美元,2021年同比增长60.78%。而作为从事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的企业之一,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鹏科技”)近年外销收入逐年增长,截至2021年外销收入占其主营业务的比例为68.71%。

需要注意的是,豪鹏科技或曾在外兼职一家“同业”公司,豪鹏科技对该公司隐而未披。而进一步研究发现,该“同业”公司与豪鹏科技存在共用域名、地址的情况,上演控制权疑云,而上市前夕“匆忙”注销或为避嫌。

一、监事符国强或曾在外任职“同业公司”,招股书隐而不宣或隐瞒业务竞争

同业竞争问题一直是证监会的审查重点。值得留意的是,豪鹏科技对其监事曾兼职的同业公司或存在隐而未披。而种种异象之下,背后是否或为隐瞒业务竞争?存疑待解。

1.1 能立得科技现同名监事“符国强”,2021年9月版招股书及招股书隐而未披

据豪鹏科技签署日期为2021年9月2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2021年9月版招股书”)及据签署日期为2022年8月22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符国强在豪鹏科技担任监事一职,任期为2020年12月9日-2023年12月8日。此外,自2009年11月起,符国强在豪鹏科技任职,2020 年12月至今担任豪鹏科技销售副总监、监事。

需要指出的是,另有一家企业的监事也名为“符国强”。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截至查询日2022年6月29日,“符国强”在深圳市能立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立得科技”)担任监事一职。能立得科技自2013年5月31日成立至查询日2022年6月29日,并无监事变更信息。

而截至查询日2022年8月25日,直至2022年7月19日,能立得科技的监事才由“符国强”变更为肖晨彤。

不难发现,豪鹏科技的监事与2022年7月19日前担任能立得科技的监事出现重名的情形。

然而,豪鹏科技在2021年9月版招股书及招股书中,并未披露其监事符国强在能立得科技兼职。

据2021年9月版招股书及招股书,豪鹏科技在2021年9月版招股书中,并未披露其监事符国强在能立得科技兼职的情况。

1.2 能立得科技经营范围自成立以来均与电池相关,与豪鹏科技经营范围重叠

据招股书,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8月22日,豪鹏科技的经营范围中包括了生产经营镍氢环保电池、电池充电器、电源变压器。

据招股书及2021年9月版招股书,2018-2021年,博科能源系统(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科能源”)、惠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豪鹏”)均为豪鹏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据招股书,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8月22日,博科能源的经营范围包括了生产经营电动自行车电源模块、笔记本电池组、移动电源、电池保护板、充电器、风光电一体储能系统、锂离子电池组、锂聚合物电池组、锂电池组、镍氢电池组、镍锌电池组。

而惠州豪鹏的经营范围则包括了生产、研发、销售:镍氢电池、镍氢电池组、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组、电池充电器、移动电源、电源管理系统、风光电一体储能系统、动力电池系统、电池保护板,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值得留意的是,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截至查询日2022年6月29日,能立得科技的经营范围同样包括了镍氢电池、锂电池、移动电源、锂电池保护板、充电器、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此外,能立得科技未发生过经营范围变更。

这也意味着,2019-2021年,能立得科技与豪鹏科技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出现了重叠。需要指出的是,除经营范围出现重叠外,能立得科技与豪鹏科技注册商标所对应的商品/服务范围亦一致。

1.3 能立得科技与豪鹏科技在境内外注册的商标,对应的商品范围一致

据招股书,截至签署日2022年8月22日,豪鹏科技及其子公司共拥有10项境内注册商标专用权,11项境外注册商标专用权。上述21项商标的国际分类均为第9类。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截至查询日2022年8月25日,豪鹏科技所持有的注册号为3366792号的“豪鹏”商标,国际分类为第9类,类似群为0922,对应的商品/服务范围为“电池;蓄电池;电池充电器;照明用电池;车辆用蓄电池;车辆电力蓄电池;手电筒电池;电池极板;太阳电池;电力蓄电池”。

截至查询日2022年8月25日,能立得科技所持有的注册号为12897568号的“ENERLEADER”商标,国际分类为第9类,类似群为0922,对应的商品/服务范围为“运载工具用蓄电池;蓄电瓶;电瓶;蓄电池箱;电池箱;高压电池;原电池;电池充电器;原电池组;电池”。

不难发现,能立得科技与豪鹏科技均存在国际分类为第9类、类似群为0922的境内商标,且对应的商品/服务范围均为电池。

而除了境内商标外,境外商标亦出现了类似的情形。

据招股书,豪鹏科技的英文名称为Shenzhen Highpower Technology Co., Ltd.(以下简称“Highpower Technology”)。

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开数据,截至查询日2022年8月25日,Highpower Technology所持有的注册号为018356821的“HPT”商标,国际分类为第9类,对应的商品/服务范围为电池性质的原电池;蓄电池;电池充电器;照明用电池;车辆用蓄电池;车辆用电池;袖珍灯电池;蓄能罐;太阳能(000591)电池;电池。上述商标的注册地区为欧盟。

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开数据,截至查询日2022年8月25日,注册号为012208666的“Enerleader Power the World”商标,注册地为欧盟,国际分类包括第9类、第35类。其中第9类对应的商品/服务范围为车辆用蓄电池;蓄能罐;电池罐;高压电池;电池充电器;蓄电池箱;电池盒;原电池;原电池;电池;移动电源,即便携式高容量电池。

值得关注的是,“Enerleader Power the World”商标的持有人为Shenzhen Enerleader Technology Co.Ltd(以下简称“EnerleaderTechnology”),该英文名称中文翻译后的音译与能立得科技类似。

与此同时,Enerleader Technology的英文名称及其商标“EnerleaderPower the World”均包含“Enerleader”,而“ENERLEADER”为能立得科技于境内注册的商标之一,与“Enerleader”的字母构成相同。

此外,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截至查询日2022年6月29日,能立得科技的住所地址为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上坑社区高新技术园区金美威工业园A栋4楼东侧。而2018-2020年,能立得科技的企业通信地址与住所地址一致,均为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上坑社区高新技术园区金美威工业园A栋4楼东侧。

而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开数据,截至查询日2022年8月25日,Enerleader Technology的地址与能立得科技的通信地完全一致,均显示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上坑社区高新技术园区金美威工业园A栋4楼东侧。

这也意味着,在欧盟注册“Enerleader Power the World”商标的“EnerleaderTechnology”或正系能立得科技。即豪鹏科技与能立得科技或同时持有国际分类为第9类、对应的商品/服务范围为电池的境外商标。

1.4 由能立得科技制造的同类电池产品,曾于2019年11月在亚马逊上市销售

据招股书,豪鹏科技的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为二次清洁电池中的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圆柱锂离子电池及镍氢电池。其中,镍氢电池主要应用于民用零售、车载T-Box、个人护理、照明灯具等领域。

据招股书及2021年9月版招股书,2018-2021年,豪鹏科技镍氢电池业务收入的金额分别为48,348.51万元、37,035.08万元、43,427.61万元、56,885.34万元,占豪鹏科技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54%、18.02%、16.66%、17.33%。

招股书披露称,豪鹏科技收入以外销为主,而外销包括国内保税区出口、境外出口、VMI模式三种具体的形式。

据2021年9月版招股书及招股书,2018-2021年,豪鹏科技境外出口的镍氢电池收入金额分别为26,813.4万元、25,049.4万元、28,188.47万元、35,102.93万元。经计算,2018-2021年,境外出口的镍氢电池收入金额占豪鹏科技当期镍氢电池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5.46%、67.64%、64.91%、61.71%。

即2018-2021年,境外出口的镍氢电池收入金额占豪鹏科技当期镍氢电池业务收入均逾5成以上。

而据亚马逊官网,截至查询日2022年6月29日,亚马逊官网上存在一家叫Enerleader Power the World的店铺,而其商品包括可充电电池和充电器。

其中,在一个AA和AAA电池(镍氢,800mAh)的商品上,其显示的商标为Enerleader Power the World,而制造厂商亦恰好为EnerleaderTechnology。此外,商品详情页上显示该商品系于2019年11月25日在亚马逊上市。

此外,据Desertcar在线购物平台信息,截至查询日2022年6月29日,带有EnerleaderPower the World商标的镍氢电池在该购物平台中仍在售卖。

这也意味着,能立得科技与豪鹏科技不仅经营范围重叠,注册商标所对应的商品/服务范围一致,双方或还在境外销售同类电池。双方是否存在业务竞争?不得而知。且倘若能立得科技的监事“符国强”,与豪鹏科技的监事为同一人,是否说明,豪鹏科技对其监事在外兼职的企业隐而不宣?其中缘由,值得推敲。

而实际上,有关能立得科技的问题,尚未结束。

二、监事曾兼职的同业公司控制权现疑云,与豪鹏科技经营混淆上市前夕匆忙注销

域名作为公司重要资产,应为公司独有。而豪鹏科技却与其监事曾兼职的同业公司共享域名以及通讯地址。

2.1 2019年能立得科技使用的企业邮箱后缀,为豪鹏科技所持有的域名

由上已知,2013年5月31日至2022年7月19日期间,能立得科技或是豪鹏科技销售副总监兼监事符国强,兼任监事的企业。且能立得科技与豪鹏科技产品重叠或存业务竞争。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9年,能立得科技的企业电子邮箱为xlpan@highpowertech.com。

值得一提的是,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截至2022年8月25日,能立得科技在工商局登记的信息显示为已注销,注销日期为2022年8月12日。

据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数据,截至查询日2022年8月25日,网站域名“highpowertech.com”的主办单位为深圳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豪鹏科技前身),审核通过日期为2019年9月28日。

即2019年,能立得科技的企业电子邮箱后缀,与豪鹏科技所持有的域名相同。

需要指出的是,能立得科技的住所及通信地址,同样与豪鹏科技租赁的地址出现重叠。

2.2 能立得科技注册及通信地址,与豪鹏科技子公司租赁地址出现重叠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截至查询日2022年6月29日,能立得科技的住所地址为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上坑社区高新技术园区金美威工业园A栋4楼东侧。而2018-2020年,能立得科技的企业通信地址与住所地址一致,均为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上坑社区高新技术园区金美威工业园A栋4楼东侧。

据地图软件公开信息,截至查询日2022年6月29日,在深圳市范围内,共有两个金美威工业园,分别为金美威第一工业园和金美威第二工业园。其中,金美威第一工业园的位置处于深圳市宝安区,而金美威第二工业园位置处于深圳市龙华区。

而能立得科技的住所地金美威工业园与地图软件上显示的金美威第二工业园同处于深圳市龙华新区。即能立得科技的住所地金美威工业园或系金美威第二工业园。

据2021年9月版招股书及招股书,2018-2021年,博科能源系统(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科能源”)均为豪鹏科技的子公司。

据招股书,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8月22日,博科能源向深圳金美威电子有限公司租赁的房屋建筑物共7处,其中包括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清路4号高新科技园金美威第二工业园的A栋2楼仓库,3楼,4楼,5楼北以及B栋2楼,3楼,4楼仓库,5楼的房屋。该房屋租赁的用途为厂房、仓库、办公,租赁期限为2020年3月24日-2023年3月31日。

而根据上述信息可得,能立得科技的住所地及通信地址,或为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上坑社区高新技术园区金美威第二工业园A栋4楼东侧。换言之,除了邮箱域名外,截至查询日2022年6月29日,能立得科技与豪鹏科技子公司博科能源租赁的地址同样出现了重叠,均处于金美威第二工业园A栋4楼。

需要留意的是,能立得科技的全资股东与豪鹏科技实控人的关系亦并不一般。

2.3 潘小玲控股远安资管期间潘党育为其指定联系人,能立得科技全资股东也名为“潘小玲”

据招股书,潘党育是豪鹏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此外,深圳市前海远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安资管”)为豪鹏科技实控人潘党育曾控制的企业,系豪鹏科技的前关联方。2018年5月,潘党育曾将其所持99%股权转让给潘小玲,1%股权转让给李京。而2020年12月,潘小玲、李京又将其所持全部股权转让给李雪琼。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20年12月24日,远安资管的股权结构由潘小玲、李京分别持股99%、1%变更为由李雪琼持股100%。同日,远安资管的指定联系人亦由潘党育变更为李雪琼。

即在潘党育分别向潘小玲、李京转让远安资管99%、1%股权后,潘小玲控股远安资管期间,潘党育仍然为远安资管的指定联系人。

另一方面,能立得科技的全资股东同样名为“潘小玲”。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能立得科技成立于2013年5月31日,注册资本为20万元。截至查询日2022年6月29日,“潘小玲”持有能立得科技100%的股权。此外,能立得科技的股权结构并未发生过变更。

从上述信息不难看出,能立得科技的股东“潘小玲”,与受让豪鹏科技实控人潘党育所持有的远安资管99%股权的自然人股东潘小玲出现姓名重叠,二者或为同一人。而“潘小玲”是否为潘党育的代持人?或该打上问号。

也就是说,报告期内,能立得科技与豪鹏科技上演共用域名、共用地址的异象,能立得科技是否曾受豪鹏科技实控人控制?豪鹏科技对监事或兼职同业公司只字不提,是否为隐瞒其曾存在的经营混淆情况?有待核查。

而豪鹏科技不仅在招股书中对该监事曾兼职的同业公司“秘而不宣”,还曾与该同业公司共用域名及地址。上市前夕,能立得科技“匆忙”注销是否意在“避嫌”?不得而知。

假作真时真亦假,真作假时假亦真。此番上市,豪鹏科技能否交出一份让投资者满意的成绩单?值得深思。

 

(责任编辑:岳权利 HN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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