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充分预估资产减值损失 威龙股份(603779.SH)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

2022-09-02 16:54:09 智通财经 

智通财经APP讯,威龙股份(603779)(603779.SH)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山东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2年1月27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2.1亿至2.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1.5亿至2亿元。2022年4月19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后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3.7亿至4.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3.2亿至4.2亿元。2022年4月23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4.1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3.71亿元。

据悉,公司未充分预估资产减值损失,导致《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中的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长黄祖超、总经理孙砚田、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郑琳琳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山东监管局决定对威龙股份及黄祖超、孙砚田、郑琳琳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责任编辑:刘海美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