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股份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2022-09-28 13:00:23 证券之星 

9月27日华联股份(000882)公开信息显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锐、代理总经理周剑军、曾灿霞、崔燕萍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未及时披露土地被收储事项2021年10月,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华联股份全资子公司青岛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发了《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告知经报请黄岛区人民政府批准,该局将无偿收回面积34,36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华联股份未及时对该事项进行临时信息披露;2022年3月8日,政府相关部门按流程完成了不动产权证的公告注销,华联股份亦未对前述信息及时披露。

二、业绩预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针对前述土地被收储的事项,华联股份经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对相关土地资产确认损失,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影响为2.04亿元,占华联股份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888.11%。华联股份于2022年4月19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由原预计盈利1600万元—2400万元修正为亏损1.5亿元—1.95亿元,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处罚决定如下:

对华联股份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华联股份董事长王锐、时任总经理曾灿霞、董事会秘书周剑军、时任财务总监崔燕萍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华联股份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华联股份2022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6.49亿元,同比上升24.11%;归母净利润-4487.55万元,同比下降633.54%;扣非净利润-5339.54万元,同比下降89.72%;其中2022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8亿元,同比上升9.9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4715.54万元,同比下降816.52%;单季度扣非净利润-5135.4万元,同比下降42707.32%;负债率44.06%,投资收益3248.85万元,财务费用1.19亿元,毛利率48.29%。

华联股份(000882)主营业务:购物中心运营管理业务、影院运营管理业务和商业保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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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岳权利 HN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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