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玛IPO:营收依赖品牌授权 招股书信披前后矛盾

2022-11-18 09:39:30 商务财经IPO 微信号 

文/周 苏

8月12日,创新家电品牌企业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德尔玛”)创业板IPO提交注册申请。此次IPO,德尔玛预计融资14.64亿元,保荐机构为中金公司,审计机构为天健所。

供应商接连被罚

德尔玛是一家集自主研发、原创设计、自有生产、自营销售于一体的创新家电品牌企业,旗下品牌包括“德尔玛”、“飞利浦”、“薇新”等,主要产品类型包括家居环境类、水健康类、个护健康类以及生活卫浴类。

2019年至2022年1-6月(下称“报告期”),德尔玛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51,676.65万元、222,797.33万元、303,782.26万元和151,592.8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0,565.54万元、17,035.79万元、17,213.29万元和5,632.69万元。

德尔玛销售业绩的增长除了与其多品牌覆盖、多品类的业务布局相关外,也离不开外部授权商标品牌的助力。德尔玛2018年收购了飞利浦水健康业务,可在许可期限内、特定地域及特定品类上使用飞利浦商标;同时还与华帝股份(002035)达成品牌授权合作,可在中国大陆特定商品上使用华帝股份的特定商标。

报告期内,德尔玛“飞利浦”品牌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30,850.86万元、69,701.36万元、98,102.63万元和72,904.2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20.38%、31.35%、32.34%和48.15%;“华帝”品牌产品收入分别为12,352.76 万元、17,980.41万元、19,945.42万元和5,902.5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8.16%、8.09%、6.58%和3.90%。

招股书特别风险提示,前述被许可使用商标为特定期限内、特定商品的许可使用,若德尔玛在授权期限内出现商标许可被收回、商标授权无法续约等情形,将会对德尔玛相关业务的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企查查网站显示,德尔玛的大供应商涉行政处罚,更有甚者还存在失信信息。

据招股书,佛山市宇一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宇一电器”)和绍兴摩纳净水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摩纳净水”)2020年至2022年1-6月均为德尔玛前五大供应商之一,中山微特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微特美”)是德尔玛2019年的前五大供应商之一。

2022年6月15日,宇一电器因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和设备中进行,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被当地罚款3.43万元。

摩纳净水曾因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移动式即热反渗透净水器被罚款5.00万元,2019年11月25日,摩纳净水又因生产经营场所出口未保持通畅被绍兴市越城区应急管理局罚款2.00万元。

2022年8月1日,微特美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另外还存在两条限制高消费信息。

(截图来自企查查网站)

招股书信披自相矛盾

德尔玛的信息披露也值得关注,与供应商采购数据无法匹配,招股书甚至还出现前后自相矛盾的情形。

报告期内,德尔玛原材料采购总额分别为40,256.95万元、58,327.24万元、100,235.42万元和29,675.76万元,主要为电子电器、塑料原料、电机、包材、电子元器件和五金制品等。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星德胜”)是德尔玛电机原材料供应商,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星德胜还是德尔玛前五大供应商之一,各期采购电机等的金额分别为4,239.68万元、10,610.37万元和3,725.79万元。

今年7月1日,星德胜预披露了招股书,拟闯关上交所主板,其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600837),审计机构为天健所。据星德胜招股书,德尔玛系其2021年第三大客户,当期销售电机的主营业务收入为10,882.33万元,比德尔玛招股书披露的采购金额多出了271.96万元。

双方在2021年应付、应收款项上的披露也无法对应。德尔玛招股书披露,其2021年对星德胜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付账款账面余额为2,616.64万元;星德胜招股书披露,其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为5%,2021年应收账款余额第三至五大客户的金额依次为2,482.05万元、2,242.09万元、2,123.36万元,德尔玛并不在此列。

值得注意的是,德尔玛和星德胜的审计机构均为天健所。除此之外,德尔玛招股书信息披露还存在自相矛盾的问题。

招股书第129页披露,德尔玛2020年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依次为57,590.76万元、28,103.11万元、5,182.83万元、4,155.52万元和2,190.80万元,注释称: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已合并计算。

在招股书第86页披露,德尔玛2020年向经销商重庆圆申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重庆润青阳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圆申顺、润青阳”)合并销售收入2,258.01万元。据企信网公开信息,圆申顺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余利洪认缴100万元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润青阳的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余利洪认缴225万元。

综上,余利洪持有圆申顺100%的股权及润青阳75%的股权,明面上就是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位列2020年第五大客户江苏跨境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销售金额为2,190.80万元,那么德尔玛2020年对圆申顺及润青阳的销售金额大于对第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但圆申顺及润青阳并不在前五大客户之列,令人不解。

而芜湖凡臣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在第86页和第129页披露的2020年客户销售金额和经销收入金额均一致。

《商务财经》此前曾关注到德尔玛股权出质、动产抵押未披露的情况。深交所在首轮问询中因德尔玛招股书“篇幅较长,存在重复内容,行业信息披露包含部分行业通用信息,信息披露缺乏针对性,投资者决策有效信息不足”等问题,要求德尔玛进行修改、完善,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

由此可见,德尔玛此番IPO的成色到底几何?能否如愿登陆资本市场,《商务财经》将继续关注。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商务财经IPO。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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