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隆食品IPO获反馈意见:实控人五年前离婚 证监会要求说明其与前妻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利益安排

2022-11-28 09:39:13 中华网 

中华网财经11月28日讯,中华网财经了解到,近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了青岛沃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隆食品”)的首发反馈意见,反馈意见主要包括规范性问题、信息披露问题、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问题及其他问题等共计36个问题。

招股书显示,沃隆食品主要产品包含混合坚果、单品坚果及含坚果烘焙食品等。公司的核心产品是以“每日坚果”系列为代表的混合坚果产品,报告期内(2019年、2020年、2021年)收入占比分别为 92.14%、85.73%、75.74%。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的调研,2019 年及以前,公司在混合坚果行业的市场份额最高。从近三年我国混合坚果行业市场份额来看,TOP5 企业包括沃隆食品、三只松鼠(300783)、洽洽食品(002557)、良品铺子和百草味。 2019年,公司的市场份额达到13.0%,位居行业第一。2019 年至 2021 年,公司的平均市场份额达到 9.3%,位居行业第二。

沃隆食品注册地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拟招股书显示,公司本次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600030)。本次IPO拟发行A股2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亿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1974年出生、大专学历的杨国庆。

申报文件显示,实际控制人杨国庆与史丽于2017年3月28日协议离婚,离婚时对双方名下的存款、房产、车辆进行了分割;双方于2022年4月签署了《补充协议书》,双方认可杨国庆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沃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均归杨国庆所有。2018年11月,史丽、杨国荣(杨国庆的弟弟)、孙光辉(杨国庆的姐夫)共同出资设立欣沃农业,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史丽认缴出资1,8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杨国荣认缴出资6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孙光辉认缴出资6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2020年4月10日,杨国荣、孙光辉分别与史丽签署《青岛欣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杨国荣、孙光辉分别将持有的欣沃农业股权600.00万元、600.00万元转让给史丽。2020年6月,发行人向欣沃农业收购盖亚食品70%股权。

针对上述情况,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要求沃隆食品说明杨国庆与史丽婚姻关系解除的过程,所签署离婚协议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财产分割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他人代史丽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2017年3月协议离婚后,杨国庆、史丽二人共同向原股东张立业提供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2018年11月,史丽与杨国荣(杨国庆的弟弟)、孙光辉(杨国庆的姐夫)共同出资设立欣沃农业的原因及合理性;2021年杨国庆存在大额取现,用于向欣沃农业里工作的农民工发工资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上述情况进一步说明杨国庆、史丽二人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利益安排;

此外,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8月,沃隆食品曾获得红杉资本数亿元人民币天使轮投资。根据申报材料,2020年4月底,红杉资本与发行人签署了终止投资协议。

针对上述情况,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要求沃隆食品说明与红杉资本签署投资协议及终止投资协议的经过,红杉资本是否曾入股发行人或委托他人持有股份,是否已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相关投资协议的主要条款,是否包含对赌条款,如有,目前是否已清理完毕,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而针对反馈意见,证监会就要求沃隆食品在30日内回复,如在30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需要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延期回复申请。如未能按期提交反馈意见,证监会将予终止审查。

(责任编辑:周文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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