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赎回潮”影响下 理财产品估值方法变化几何?

2023-02-27 13:35:06 和讯  西部证券张晓辉
  2022 年底“赎回潮”影响下,理财公司布局低波稳健产品,以“摊余成本法”为卖点的混合估值产品发行如火如荼。
  “资管新规”前后,主流估值法经历了哪些演变?阶段一:“资管新规”前,摊余成本法为市场主流。银行理财出于降低净值波动、投向报价不活跃的非标资产比例较大等原因,多采用摊余成本法计量;阶段二:“真净值化”转型下,市值法成为大势。市值法仅当市场活跃、有现成报价时使用,不存在活跃市场时(如非上市股权),可通过估值技术对资产进行估值,更加符合资管新规倡导的净值型理财模式;阶段三:“破净潮”压力下,混合估值法成折中新思路。混合估值理财产品结合了摊余成本法和市值法,借鉴债基和长期限封闭理财产品的设计,维稳的同时博取更高收益。
  混合估值法优劣并存,当前注重收益稳定性。1)资产端:攻守兼备,潜在收益弹性大。相较于摊余成本法,混合估值法可以在摊余成本法的保障下维持净值相对稳定,而市值法估值的资产可以博取市场机会、提高产品组合的综合收益,配置策略与收益来源更加丰富、较市值法收益更加稳健。2)资金端:投资者情绪修复,混合估值产品促进储蓄流向理财。求稳心态蔓延,混合估值产品以低波稳健为卖点,有望引入更多的个人投资者,减少机构行为一致性带来的风险放大效应。
  监管端:仍需重视监管红线与隐性风险。摊余成本法具有严格限制,混合估值产品中摊余成本法占主导,参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冲量后招致监管强化,未来监管对于混合估值的规定需谨慎观望。且混合估值产品均带有较长的封闭期,可能错失封闭期内的交易机会,向上博收益的空间较为有限。
  养老理财、基金等率先创新混合估值模式。首先,混合估值并非新生事物:
  养老理财产品涉及较多的可投资产,其符合要求的固收资产使用摊余成本法、其余资产使用市值法,是早期较为典型的“混合估值”产品;2022 年4月,监管要求加大中低波产品创设力度,混合估值债基酝酿至今,首批已发售。其次,各家另辟蹊径,抵御破净仍有他法:可考虑引入平滑基金机制、拉长封闭期、自购、灵活配置策略等。
  综上所述,全面净值化时代已至,银行和理财公司频遇考验,面对“破净潮”、投资者求稳心态与收益期望之间的矛盾,混合估值短期内较受欢迎,长期来看还需关注监管约束和市场接受度。我们投资建议:1)主线一,零售客群基础好、理财业务具有先发优势的国有大行和优质股份行,建议关注邮储、招行;2)主线二,地处经济发达地区,财富客群挖掘空间较大的特色城商行,推荐成都、宁波。
  风险提示: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监管政策趋严;市场改革进度不及预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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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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