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珠江股份公开信息显示,职工代表监事卢梅英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你于2020年6月起担任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股份或公司)职工监事。2021年11月2日至2022年10月18日期间,你的配偶唐盛通过其证券账户买卖“珠江股份”股票,其中2021年11月2日买入84,200股,成交金额25.43万元;2021年11月25日卖出84,200股,成交金额27.62万元;2022年4月27日买入76,800股,成交金额25.27万元;2022年6月1日卖出76,800股,成交金额31.33万元;2022年6月13日买入76,200股,成交金额25.76万元;2022年6月23日卖出76,200股,成交金额30.63万元;2022年7月14、15日合计买入100,000股,成交金额33.6万元;2022年10月18日卖出100,000股,成交金额32.8万元。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珠江股份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珠江股份2022年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38.7亿元,同比上升7.29%;归母净利润-18.65亿元,同比下降2934.41%;扣非净利润-18.32亿元,同比下降8190.87%;其中2022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31.13亿元,同比上升136.9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72亿元,同比下降101.11%;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79亿元,同比下降79.85%;负债率94.25%,投资收益-1167.67万元,财务费用3.43亿元,毛利率13.4%。
珠江股份(600684)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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