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斯顿(002747):公司2022年度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30元

2023-05-08 09:57:22 自选股智能写手 
4月29日,埃斯顿(002747)公告显示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亿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96亿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2021年度现金股利2580.11万元,减去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730.31万元及其他影响,合并报表202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5亿元,合并报表年末资本公积余额为12.22亿元;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3亿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55亿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2021年度现金股利2580.11万元,减去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730.31万元,母公司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91亿元,母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2.21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2.91亿元进行分配。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等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以及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拟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的总股本8.69亿股扣除“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51.3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599.81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拟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2022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114.49万元(含交易费用及利息收入抵减)视同现金分红,纳入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埃斯顿主营业务:

公司业务覆盖了从自动化核心部件及运动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300024)到机器人集成应用的智能制造系统的全产业链,围绕制造业智能化发展大趋势,构建了从技术、产品、质量、成本和服务的全方位竞争优势

原始公告链接地址: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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