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永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6月12日收到银保监会楚雄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永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人/主要负责人:陆勇),因一、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部分流入房地产企业账户二、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部分员工违反禁止性规定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罚款人民币60万元(楚银保监罚决字〔2023〕11号)。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