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万女子提离职数月才批,要求单位给112万,获赔56万】聂某某于2014年8月1日入职该公司,在提交辞职报告后,公司以需要时间来寻找继任者为由,让她继续工作了3个月。然而,在这段时间后,...
【月薪3万女子提离职数月才批,要求单位给112万,获赔56万】聂某某于2014年8月1日入职该公司,在提交辞职报告后,公司以需要时间来寻找继任者为由,让她继续工作了3个月。然而,在这段时间后,公司突然同意了她的离职申请,导致了一系列赔偿问题的产生。 聂某某通过微信向公司所长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但公司并没有立即回应,而是让她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在这期间,公司照常支付了她的工资。然而,在3个月之后的2021年12月13日,公司突然同意了她的辞职申请,并解除了劳动关系。 一审法院认为,公司在同意聂某某的辞职申请时耗时太长,违反了合理的审批流程,缺乏善意,因此应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被判决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然而,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上级法院提起了上诉,并提出了自己的辩解。然而,二审法院驳回了上诉,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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