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监管部门不直接办理金融业务,也不会与消费者有任何资金往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提示,当中提及金融监管部门从未设立或者授权设立P2P、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监管部门不直接办理金融业务,也不会与消费者有任何资金往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提示,当中提及金融监管部门从未设立或者授权设立P2P、投资理财等“回款渠道”,不会通过QQ群、微信群、交易平台等面向社会公众开展资金清退工作。消费者如果有借款、理财、保险等金融需求,应通过具备相应业务资质的机构获取金融服务。切勿盲目相信陌生来电、短信、广告传单、社交媒体等非正规途径推销的“低息快捷”“免抵押担保”贷款业务及“保本高收益”理财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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