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00347.HK)公告,于2023年8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鞍钢化学与攀钢钢钒及西昌钢钒(均为鞍钢集团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订立合资协议,内容有关建议于中国成立合资公司。
根据合资协议,鞍钢化学应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08亿元,相当于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60%,攀钢钢钒及西昌钢钒各自应以现金出资人民币3600万元,各相当于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20%。
合资公司预期将开展位于攀枝花西区格里坪工业园区的一个项目。该项目将新建25万吨╱年焦油处理能力的蒸馏装置及公辅设施,并新建与焦油处理能力相匹配的工业萘、改质沥青生产系统。
煤焦油深加工项目属于碳基材料上游加工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鼓励投资项目。通过设立合资公司及新建焦油加工项目,一是有利于推进化学科技产业化发展,通过整合鞍钢集团化工产业平台,充分开发利用鞍钢集团煤焦油资源,推动化学科技不断做优做强做大。二是在西南地区布局焦油加工产线,有利于提升公司化工产品市场定位,优化产业布局,夯实煤化工产业基础,为下一步发展新型碳材料产业、延展负极材料产业做前期准备。三是焦油加工项目具有较好的投资收益,通过鞍钢化学控股投资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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