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常州金坛的王先生认识了自称单身的女子李女士,并建立了恋爱关系。恋爱期间,王先生先后转账了6万元给李女士。但后来,王先生发现李女士已经结婚,并要求对方返还恋爱期间转账的6万元...
近日,江苏常州金坛的王先生认识了自称单身的女子李女士,并建立了恋爱关系。恋爱期间,王先生先后转账了6万元给李女士。但后来,王先生发现李女士已经结婚,并要求对方返还恋爱期间转账的6万元。那么,这笔钱能要回来吗? 经过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审理,法官认为,王先生将款项交付给李女士是为了增进婚恋关系,并抱着与其结婚的目的。而李女士隐瞒已婚事实,所以转账的前提条件不存在,这笔钱不属于恋爱期间的赠予。最终,李女士同意将6万元全部归还给王先生。 大家在恋爱时一定要谨慎,避免被骗。如果出现了类似的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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