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光大同创(301387)10月13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半年报中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里的“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和“企业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分别是位于深圳还是哪里?
光大同创董秘:“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为深圳光大同创,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新增武汉光大同创为“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企业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光大同创。谢谢关注。
投资者:和华为有业务往来吗?
光大同创董秘:谢谢您的关注。公司遵循信息披露的相关原则,具体业务请您关注公司于官方平台发布的公告。谢谢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