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股份:公司于2023年9月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的关于中财招商案、金尧案的抗诉书

2023-10-16 13:31:05 证券之星

证券之星消息,金盾股份(300411)(300411)10月16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你好请问公司是否有适配清华大学飞行汽车配套叶轮项目?

金盾股份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还尚未签订过飞行汽车适配的叶轮项目,但公司前期已经开始对该类长期配套项目的叶轮在研制开发。

投资者:请问,贵司往年都要不定期发布一些近期中标及预中标项目的公告,但今年一份都没有看到,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否对今年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金盾股份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一切正常,今年地铁、隧道中标的项目很多,已累计达到3个亿左右,但单一合同金额较小,基本没达到披露的要求,在军工核电方面,个别项目因保密要求,不得对外披露,敬请谅解。感谢您对公司的持续关注和支持。

投资者:请问贵司,最高检对中财招商案、金尧案的抗诉书是否已送达最高法?最高法有无做出再审的裁定?目前该事项进展如何?

金盾股份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于2023年9月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的关于中财招商案、金尧案的抗诉书。依照法律规定,对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裁定。公司已经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应对两案,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如有新的进展,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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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贺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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