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阿尔山矿泉水等2个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10月17日发布公告,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阿尔山矿泉水等2个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10月17日发布公告,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了阿尔山矿泉水、武陵酒等2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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