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五丰因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2023-10-25 01:00:57 证券之星

证券之星消息,10月24日新五丰(600975)公开信息显示,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军、总经理刘艳书、独立董事黄珺、财务总监肖立新因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23年1月31日,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800万元到1,2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为-13,800万元到-9,200万元。同时,公司提示风险称,生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未来生猪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滑,仍然可能造成公司的业绩下滑。2023年3月31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称,根据目前2023年1-3月生猪实际价格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约6,400万元。预计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8,000万元到-6,000万元,扣非净利润-17,500万元到-15,500万元,净利润由正转负。2023年4月25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实现净利润-7,599.87万元,扣非净利润-16,422.61万元。

处罚决定如下:

对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何军、时任总经理刘艳书、时任财务总监肖立新、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黄珺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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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静 HZ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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