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1月3日丨海螺创业(00586.HK)公告,于2023年11月3日,买方芜湖海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奖励合伙企业及中金浦成)订立11份个别股权转让协议(即股权转让协议),据此,买方同意向卖方收购销售权益(占海创绿能股权合共约10.37%),总代价约为人民币9.39亿元。
海创绿能现为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于股权转让协议完成后,海创绿能将成为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海创绿能及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营运垃圾发电项目(包括投资、设计、开发及生产、安装及营运城市固废处理项目,并提供焚烧城市生活垃圾及在焚烧过程中产生剩余电力等服务)。
内容有关建议将海创绿能分拆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上市("建议分拆")。于2022年3月由奖励合伙企业及中金浦成认购海创绿能股权乃本集团为筹备建议分拆而进行企业重组的一部分。
基于现行市况,本集团已决定不进行建议分拆。于股权转让协议完成后,海创绿能将成为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董事会认为,监于建议分拆不会进行,透过解除先前为筹备建议分拆所进行企业重组的架构,有利于本集团重新获得海创绿能的完全控制权。收购事项将提升营运控制并确保海创绿能的效率及管理,亦可增加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溢利(由于本公司于海创绿能的间接持股量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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