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与新增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业务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开展的正常、...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与新增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业务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开展的正常、合法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同时,公司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此外,公司编制的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财务公司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独立董事认为,上述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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